出现工伤单位不愿处理怎么办_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0:33:19 人阅读
导读:职工发生工伤不应该等着公司主动给你赔偿,员工自己主动的争取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本人办理劳动工伤案件十年的经验总结如下:一、发生工伤后员工自己要一年内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不应该等着公司主动给你赔偿,员工自己主动的争取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本人办理劳动工伤案件十年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发生工伤后员工自己要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限一般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的规定:单位自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一个月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后,很难认定为工伤了,

二、认定为工伤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以带着工伤认定书,治疗病历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总结建议:然后根据本人工资数额、当地职工资数额,伤残等级等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企业拒不支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认定工伤是关键,不要等着单位会主动认定工伤给你赔偿,这样企业是极少数的。

职工发生要自己主动通过法律争取自己的权利,不知道你的工伤处理到什么程度了,单位拒赔偿的原因,所以本人根据办案劳动工伤案件十年的经验,简要答复如下:

一、要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认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要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申请工伤,超过一年一般情况下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了。人社局要在60天内作出工认定决定。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了,劳动能力鉴定要在受理之起60天内作出,特殊情况延长30天。对伤残等级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为最终结论。

三、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工资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员工计算出具体赔偿数额向单位要求赔偿,单位拒绝赔偿的,员工应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赔偿相关工作损失。

总结建议;认定为工伤,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取得工伤赔偿的基本条件。

遇到工伤职工应当怎么办?让我们看一下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吧。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是单位的特权申请期,也是单位的义务。

如果单位一个月内不申请工伤,一个月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这种情况下,工伤发生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以前,产生的工伤保险费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工伤认定出来结果以后,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工伤有关待遇进行治疗了。

等工伤治疗完毕,职工还享受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鉴定结果出台以后,职工可以根据结果享受有关的补助补偿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

1~4级工伤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仍然会继续缴纳保险,直至职工办理退休为止。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付护理费。

说起来,上面这些待遇都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单位配不配合都无所谓了。只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就好了。

与职工有关的待遇是,职工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工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山东省是离职上年度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江苏省是1.5万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怎么办?没有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

答案是,不,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就有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后来参加了工伤保险,后续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当然,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对理应支付的各种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不管不问的情况了。

其实,这种情况是所有劳动者的担心。尤其是工伤死亡的人员,经历完工伤认定以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42359元,那么2020年的工亡补助金是8471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般每人是30%~40%的本人工资,合计不超过100%)。合计起来近百万待遇。



这种情况下,当职工确认企业拒不支付的时候,应当向社保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国家早就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实际上是假定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由于职工维权效力比较弱,可以通过工伤行政部门予以施压。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首先通知单位责令其支付,如果3~5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然后有关支付的待遇会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样能够确保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也能得到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除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不管工伤保险是否参加,有关工伤待遇都会得到保障的,这是国家的承诺。

我有几个疑问?你说工伤认定在鉴定中,那么到底有没有工伤认定书,有没有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如果还在鉴定中,你怎么知道是九级?

工伤认定是以你的劳动关系为准的,你给小公司做事就应该由这家小公司承担责任,至于你工作的这家小公司和谁签了什么合同与你的工伤认定毫无关系。你应该要求你所工作的小公司进行赔偿。举个例子,空调安装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不应该由装空调的住家承担责任,而应该找负责安装空调的公司。

不用担心老板不赔钱,你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的。

首先你要有住院证明,鉴定伤残等级,带着这些证据找你的单位负责人,或者老板谈,要求补齐你的医疗救治费用和一切误工费,以及后期的费用,这个自己一定要弄清楚定位,不可以随口乱喊。

如果你们协商达不到统一,你们你就带着你的这些证明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了,心态积极一点,不可消沉,祝您好运!


只要公司给员工买的有工伤险,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发生工伤事故,不管老板的态度怎么样。职工本人一定要坚持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只有拿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你后续的赔偿才有法律的保障。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30天之内应当由单位出面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30天就有职工本人或者亲属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

记住工伤认定书是证明你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唯一证明材料,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后续如果评上了伤残等级,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向单位要求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是非常严重的工伤,以后每个月还有可能领取定期待遇。

当然以上这些费用,都是在你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前提之下。假如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因为此次工商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假如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费用,职工就可以凭工伤认定书等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直至法院强制执行。

我是一名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业余时间为大家解答社保方面的问题,如有兴趣可以关注我,谢谢!

工伤职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