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内容有抵押物_借条中能写抵押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4:28:32 人阅读
导读:这个肯定构成犯罪了。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

这个肯定构成犯罪了。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而贷款诈骗罪规定如下: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予立案追诉。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综合你说的案件情况,构成诈骗罪。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只要他签字借条就有效,但以房产证作抵押这种抵押方式是无效的,而且潜在的风险也很大。

借条是双方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只要对方签字那你借出去的钱就是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只要对方给你写了借条,并签字确认,那这个借条就是有效的。按照这个借条的相关规定,到期之后对方没有正常还款,你可以以这个借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对方还钱不是因为他把房产证押在你这边,而是因为这个借条的法律效力,有了这个借条之后,你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只有在对方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下,法院才会采取强制措施,比如通过拍卖对方的房子来用于偿还你的欠款。

但在写借条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必须也要引起注意:

第1、对方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目前有一些人可能会通过一些小手段来规避本人签字,比如故意写错字(比如把开写成井)、或者以其他借口离开现场,让别人代你签字等等,出现这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第2、借条利息的约定。如果你们双方借钱有利息,那一定要在借条里面明确写下来,如果你不在借条上写下来,那对方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利息。 因为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产证借条抵押并不是有效的抵押,而且存在很大的风险。



虽然对方把房产证给了你,而且在借条上约定用房子做抵押,但这种抵押并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有较大的风险,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你就知道其中的风险了。

前几年我也曾经接触过一个客户,他当时也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因为双方比较熟悉,所以在借钱的时候也只是在书面上说以房子抵押借了20万块钱,而且他那个朋友也把房产证押在他那边,但是双方因为相互信任,而且为了简便手续,所以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他那个朋友第1次借钱都是按时正常还款。也正因为有了这个信任,所以过一段时间他朋友又以原来那套房子作为保证向他借了30万,双方还是只是在书面上说明以房子做抵押,并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且在这次办理的时候,他那个朋友的房子是干净,没有任何贷款,也没有任何抵押,这样表面看起来是没有任何风险的,毕竟他朋友的房产证在他那边。

但是等到还钱的时候,他那个朋友因为生意失败,没法正常还钱,然后他就准备向法院申请把他朋友的房子拍卖掉,然而等他去申请法院处理的时候才发现他那个朋友的房子已经卖掉了,而且是被法院拍卖的。

然后这个朋友就觉得奇怪了,他那朋友房产证明明在自己手中,为什么法院还可以把他的房子拍卖掉了呢?其实光有一本房产证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因为别人可以房产证丢失的名义挂失之后再重新办理新的房产证,新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那就可以抵押给别人办理贷款,后来因为这笔贷款没能力还,所以别人就向法院申请把他的房子拍卖掉了。

而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房产拍卖所得会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偿还,第一抵押权人可以优先获得偿还,剩余的钱其他抵押权人依次获得偿还,而这里所谓的抵押权是以在房产登记部门的备案为准,而不是以谁拿到房产证为准。

如果你手头拿了房产证,而且借条明确表示以房子抵押用于借钱,这种情况下,房子拍卖所得会优先用于偿还有抵押权的那些人,还清有抵押权的债务之后,如果剩余资金那才会还给你,如果没有剩余资金,那房子拍卖所得就不会用于还你的钱。

类似的问题目前在民间借贷当中经常会发生,很多人以为有了房产证,而且有了借条就以为借钱就万无一失,于是忽视了要通过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正规的手续办理,结果到最后只能吃了哑巴亏。

所以在这建议下大家,如果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一定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正规的登记,只有在房产登记部门登记了那抵押权才会有效,否则以房产证抵押就是一个空头支票。

写正规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以下内容参考: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3、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

借条中能写抵押物,因为在借条中明确写明债务人的抵押情况是可以的,也是有必要的,能够让被借方清楚了解到借方的财产偿还情况。

1、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2、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3、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了,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明白法律,往往以房抵债与房屋抵押相混淆,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后果。

以房抵债,指的是当事人如果到期不偿还借款,就直接拿房子来抵销之前的债务。对于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一是要看债务的数额与房产的价值之间是否对等。比如债务人欠债200万,拿一个价值200万的房子进行抵债,这种情况下还是有可能有效的,但是假如,债务人欠对方20万元,确拿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抵债,这对债务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这也是明显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借款利率的。所以这样的条款自然是属于无效的。

另外一个就是这样的约定不能直接在借条当中进行约定,否则就是属于法律上所规定的流押条款,应当等债务期满之后经债务人与债权人对债务的清偿进行核算之后,另行签订抵债协议。否则如果直接在借款协议当中就写上,如果债务到期不还直接拿房产抵债,即使该房产的价值与债务的数额是对等的,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而房产抵押是与以房抵债不同的一个概念。房产抵押指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而在订立债务的时候,就将债务人的某一套房产到房管部门进行抵押,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则债权人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处理或者拍卖。由拍卖之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

所以房产抵押与以房抵债最大区别就在于,房产抵押用于拍卖之后的部分房产价值来偿还债务,而不是把整套房子的价值都给债权人。以房抵债则往往意味着将房产的全部价值或者全部产权,都归债权人。所以这是两种不同的性质,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要款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定用你地皮抵欠条上的钱款,那么地皮保不住了,除此之外,谁也无权动你的地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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