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是无法去说?因为我退休了/但是,即便单位不解除员工?让其自退:应该尊守合同签约而定吧!
没有办理离职就自离了,现在公司都一直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工作都没办法找,应该去向原单位补充办理离职手续,取得离职证明。工作都没办法找,是因为单位在招聘时,都需要应聘者出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也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劳资双方已经结束权利和义务,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该证明通常也是劳动者求职的必要文件之一,新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违反劳动合同法,通常要求应聘者出具该证明。有正式单位不可以同时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有非全日制用工,才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好吧,我来回答。
一是单位经营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工资发放是不是出现了临时性问题需要进行确定。二是工资既往发放记录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那就没必要大惊小怪。
我在2002年至2008年的工资发放始终是季度发放,现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季度发放现象,要知道,我原来所在的单位性质是纯国有事业单位。
当然,现在的情形下如果工资不按时发放是不人道的,都背着房贷或者车贷,压力很大,资金流水线都崩的很紧,所以两个月不发工资确实很头疼。
劳动合同原则上是可以单方面解约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务工者。暂时咱们先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放在一边,在网上总是聊法律条文并不是很接地气。
那么劳动合同究竟是为了保障谁的权益而鉴定的?是保护劳动者。为什么要保护呢,因为用工单位欺侮务工者的黑历史太多。现在起作用了吗?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挺在意劳动监察部门的罚款的。
因为两个月不发工资——觉得这份工作没有价值——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如何去做或者说害怕失去某些应该获得的权益,这应该是题主真正困惑的地方。
我的建议是:
1、先行确定单位的运营情况,是不是遇到了暂时性困难。如果是,就等一等。
2、如果单位是遇到大坎儿了,可能破产,那么就先去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因为你不仅仅需要争取那两个月工资,可能还得索要一部门的离职补偿金。
3、如果仅仅是老板的恶意压支或者恶意欠薪,那么甭客气,就去劳动监察部门去告他,或者直接联系工友去法院起诉合同违约或者合同欺诈!
余生很贵,不能随意浪费;工作很累,也不容别人随意欺侮。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人家还倒闭,倒闭不是你说了算,劳动保障部门认证,法院执行的。
如果你还想留下,就等,公司不让上班但是没有解聘,他还是要付你生活最低工资的,并且该缴的五险一金(视情况)还是要缴纳的。注意保留证据。
如果你不想再呆在这公司,或者这公司本来就是要用这方法来逼你主动辞职。提前做好转职准备,并同时收集证据,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或者劳动仲裁。
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文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如果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您发放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未果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如果单位要和您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参照以下解决方式:
第一,单位无故将您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您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辞退通知书。
第二,一般这种情况,单位不会出具书面的通知,往往采取口头形式。
如遇到这种情况,应当采取这几种方式固定证据:
1、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的内容要有单位表达解除的意思表示,要证明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有解除的理由,如果单位解除理由不合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2、要求单位出具解除的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出具解除通知书,防止空口无凭,单位在法庭上否认首先提出解除,而以旷工为由将劳动者开除。
3、在单位出具书面通知前,每天按时上下班,且不得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如遇单位阻止上班的,可先录音录像,必要时,可报警处理。报警的,记得找出警人员索要报警回执。
4、如果单位既不出具书面通知、也不安排工作,直接停发工资的,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工资,或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未按时发放工资”被迫辞职,但此时,劳动者应当向单位送达书面的解除通知,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迟延发放工资的赔偿。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不要主动辞职,别听单位的忽悠,就等单位赔偿。不续签劳动合同很常见,例如岗位取消、战略调整、架构变动等等,工作能力表现不佳的情况占比不高,否则试用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不管是什么理由,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就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如果单位借离职证明的负面评价要挟你,你直接告诉单位,可以通过仲裁处理,不要担忧后续影响,单位比你怕多了: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那么就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致使劳动者减少或者丧失就业机会。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当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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