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审理情形_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51:54 人阅读
导读:(1)一审都应当开庭审理(2)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案件:1: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

(1)一审都应当开庭审理(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案件:1:对上诉抗诉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2: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违法法定诉讼程序的倾向,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3)审判监督程序: 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1:依照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证据进行审理的 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判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的 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1: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再审案件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3: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的 4:原审被告人,自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缘地区服刑的,提押到庭确实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需要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5: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庭的经两次传唤依然不派员出庭的。

死缓案件等于死刑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但这种情况仅限于被告人上述、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情形。如果是最高院发回、按照二审程序重审的死刑案件,可以不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你好。

有可能开庭也有可能不开庭。

如果二审法院觉得一审没什么问题的,会维持原判的,可能就不开庭了。

谢谢邀请!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是可以申诉。

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料,经过审查一审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案件的证据也不足;或者一审法院的审理和或判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可能影响到该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据此认为一审法院审理和判决都有很多的问题。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因此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新组成的合议庭经审理并判决或者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对判决或者裁定不服,仍然可以再次上诉。

下列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二审合议庭经实体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直接核查和开庭审判、不宜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  2.当事人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提起上诉的案件,对这类案件不论二审合议庭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均应开庭审理,通过庭审最后依法认定案情和证据,以体现审判的严肃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3.被告人辩护律师或自诉人代理律师经委托人同意代为上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这类案件既然律师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不当代为上诉,应对律师所持的上诉理由予以充分重视,通过开庭审理可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又可进一步确保二审裁判的质量。  4.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这类案件即使二审合议庭认为事实清楚,本可不开庭审理,但为了强化刑罚的特殊教育和一般教育功能,也可以开庭审理,以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5.涉及原审审判人员违法乱纪甚至接受贿赂等影响公正裁判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6.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1、我认为不属于程序错误,不会被提起再审。第一,那可能不是正式开庭,而很有可能是开庭前的调查、询问。你可以让你朋友再仔细看一下开庭传票,那他就很可能会发现传票上写的会是“法庭调查”而不是“开庭审理”。第二,二审是否正式开庭审理,那是由合议庭确定的。第三,该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提起再审的条件。第四,这种情形很常见,主要是人少案多造成的。第二,基本没法证明,不过你可以让你朋友去调取相关法院笔录,不过结果未必会如他所想。虽然对你的想法以及实行不持乐观态度,但勇气可嘉呀。去吧,勇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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