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出了医院救人违反法律吗_女医生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21:37 人阅读
导读:没有行医证的不要参与抢救生命,没有搏击证的不要见义勇为,没有律师证的不要为人作证辩护。是不是这个意思?情况紧急的情况下还管得着有证没证?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

没有行医证的不要参与抢救生命,没有搏击证的不要见义勇为,没有律师证的不要为人作证辩护。是不是这个意思?情况紧急的情况下还管得着有证没证?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这也叫行医吗?还定个“非法行医”,无稽之谈!马路上去护跌倒的人,是不是也叫非法行医?

出了事医生必须负责,因为在火车上出手又不好判定是否重大疾患,又不一定是对口科室,这里有太多的说不清。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涉嫌非法行医。所以要慎之又慎,不是不能出手,出手一定要有100%的把握。

改革开放把给济搞起来了,与世界接轨把中国的传统道德丢失了,以法治国,见义勇为的不敢了,碰瓷的多了,小偷生意好了,可好的百姓却迷法了。记得从昆明发往北京的列车上我救过一个人,我从贵阳上的车,车以满员,我就车门口站着,这时从车廂里背出一个女患者,不醒人事,放到门口地板上,列车长,乘警,服务员都很着急,我是用针灸给扎醒的,因昏迷怕她脱水,又让服务人员又给备的糖水,醒后才知道,她们是河南螺河人,随父转业落产昆明,患者和妹妹回老家探亲,中途遭遇不幸,当时十分感谢我。现在想来极恐,以后可也不干这傻事了。

医生的职责就是治病救人,无任在何时,何地,或在任何不具备有医疗条件的情况下,只要遇到病人,一定会去救,甚至为了抢救病人可付出自己的任何代价,这就是医德!但普通人却也有自己的道德,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了,那这人做的还有什么意义?哦,扯的有些远了!再回到上面的问题!医生救人是分秒必争的,一点时间都不能耽误!当一个人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只要有医生在,就有可能在一秒或几秒内挽回一条生命!但在抢救时容不了任何干扰。一旦出现干扰,就会影响医生的正常工作程序!话讲到这里,已经很明显了。医生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在高铁上抢救病人,却被人要求出示什么医生资格证。这纯粹是扯蛋或是在拿病人的生命在开玩笑!为什么这么说?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病人在10秒钟或几秒钟内得不到救治就会死亡,而恰好这病人在这时间内因为没有得到救治真的死亡了,那么这个责任谁负?只有因为阻碍而耽误医治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因此,无论何人,在何地,发生何事都要谨慎行事!遇事要三思而行!也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件发生!以上只是本人的一些观点,如有不当,请各位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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