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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还能继承吗_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0:00:59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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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继承人是否认可这份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继承人是否认可这份遗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所以此时如果一个人拿出遗嘱说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那么几个继承人只需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拿着遗嘱到房管局去过户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来进行确认遗嘱的效力,同时确认遗产的归属,那么这时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遗嘱有效,那么遗产依然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有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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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如果没有争议,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就可以按遗嘱继承,来继承房屋;如果有争议,继承的诉讼时效按新修订的为三年。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二个月内做出接受继承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即是继承开始。遗嘱继承人可以拿遗嘱继承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户口薄及身份证、房照,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更名的手续。如果遗嘱没有公证的,按要求应该公证后再办理手续。

如果其他人对遗嘱继承有争议,侵犯了遗嘱继承人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到法院起诉。这就是继承的诉讼时效。继承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不再保护。

所以,按遗嘱继承房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至于完成的期限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

概括遗赠,即遗赠人将自己全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都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

特定遗赠,指遗赠人在遗嘱中,特别指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给某受遗赠人。

附义务或附条件的遗赠,或称附义务的遗赠,是指遗赠人在遗赠中附有某种义务,受遗赠人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获得受赠财产。

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如下: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本问题的焦点是小保姆是否接受遗赠?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显然,本案中小保姆没有对其它继承人即王先生的子女作出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就应该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放弃接受遗赠。

但是,因不了解法院这么判决的具体事实情形,对于小保姆掌握了公证遗嘱的前提下其行为也可能已经构成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应组织证据和事实材料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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