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可以去外地工作吗_缓刑能去外地工作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51:46 人阅读
导读:《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缓刑管制人员可以交给单位代监管;你有单位担保,不用怕,要吸取教训!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缓刑管制人员可以交给单位代监管;你有单位担保,不用怕,要吸取教训!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现在的状况,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变更居住地到什么地方去,保证遵纪守法,希望司法机关批准即可。

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的人都必须在居住地接收社区矫正和教育,因此,不能到外地工作。

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

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没有判决,或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

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期间可以到异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期间是可以外出打工的,但必须要得到当地考核机关的批准,而且要定期向考核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缓刑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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