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写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_夫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2:27:33 人阅读
导读: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当事人之间(包括夫妻,兄弟,或其它关系人)依法建立,体现了当事人直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公称良俗而成就的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

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当事人之间(包括夫妻,兄弟,或其它关系人)依法建立,体现了当事人直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公称良俗而成就的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间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夫妻间责任义务的分担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到夫妻关系的解除与变更须按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用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是无效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夫妻两个人写的协议书,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份协议书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当时没有离婚,在以后实际办理离婚诉讼中,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夫妻是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关于协议的效力,只要满足一般民法上的要求就可以。比如双方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胁迫,自愿签订该协议,且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合同法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本身不违法,这样想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之间达成共识,且两个人都签了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有一方不认,另一方可以持协议书到法院起诉。

  夫妻之间写的协议书和保证书要看具体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些人选择让伴侣写保证书,约定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内保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以“因男方过错而导致离婚,则男方自愿净身出户并放弃小孩抚养权”的保证书内容为例进行分析。

一、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3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保证书中关于财产条款的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当事人一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并非为法律所禁止。

如果保证书是经过当事人考虑后同意签署的,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三、关于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

这一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且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婚姻法苑赞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种说法。放弃抚养权的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中对保证书中关于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定,对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不予认定,不过该约定可以作为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对方仍拒绝履行的,当事人才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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