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还需要开庭吗_上诉还需要开庭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5:41:07 人阅读
导读: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一般来讲,二审案件如果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审判程序也没有错误的,不需要开庭审理,这样也是为...

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一般来讲,二审案件如果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审判程序也没有错误的,不需要开庭审理,这样也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不开庭审理,自然就不需要再出席法庭。但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原告如对一审结果也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原告如对一审结果满意,而被告提起上诉,原告二审时应诉即可。

这要取决于你是否对一审判决服判。如果不服,你可以就不服的部分提起上诉,反之不需要上诉。如果你不上诉,法院开庭的时候会把你列入被上诉人,如果上诉,那么你们双方都是上诉人。还有就是,被上诉人不需要承担上诉费用

民事诉讼二审审限是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上诉不代表什么,只是代表对方不服一审判决。输赢还得看实际情况,看对方提起的二审诉求,看是否一审有认定错误的地方等等。

答:我个人认为,二审法官决定不开庭缺乏法律依据。依据刑诉法223条,如果被告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审应该开庭。你可以试试以下办法:1、请你的律师向法院提交“法律意见书”,依据刑诉法规定阐述二审应开庭的理由,并将二审拒绝开庭的回复留存备查;2、与检察机关沟通,取得谅解进行抗诉,抗诉就必须开庭;3、对一审的事实、证据重新审视,转变思路角度,看看有无可能提交新证据,有新证据就能开庭;4、上述办法如果都不好使,而且二审判决又让你不能接受的话,只好慢慢申诉了!

耐心等待吧,二审法院还没有立案,立案后开庭会通知你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二审法院查询是否立案,什么时候审理。

民事案件上诉到中院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上诉到中院后是否还需要开庭审理案件,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即应当传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开庭审理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在特殊情况下,经合议庭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第二审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 (1)一审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提起的上诉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如果二审法院受理后,应该积极跟二审法院协商,促成开庭审理。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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