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人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申请执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0:16:02 人阅读
导读: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判决后,胜诉方需要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或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法院判决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件,最好是有被告的财产线索。

胜诉方本人,本人的法定代理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都可以提出。代理人需要授权委托书。

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事实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关键的是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等等,因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让你填写财产清单,同时也让你签执行风险告知书。

我们知道目前很多案件虽然官司打赢了,却败到了执行,原因就是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查找不到,由于案件执行不能而被采取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暂时结案处理。

建议申请执行后,申请人应当利用各种渠道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无论是通过悬赏公告也好,还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律师调查也好,只要找到是被执行人的财产,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高消费或者低价转让或者赠与财产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证据,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关注并私信我。

申请执行人就是法院判决书中的权利一方,去申请立执行案件的人。

身在北京,最近刚以原告的身份经历了一次完整的过程,在这儿分享一下。

1、因为借款的事起诉了夫妻两人,起诉书是在网上查的并在法院接待人员的指导下写的,没有请律师,就是流水账一样写清楚了事情的过程提交了相关证据,大概2张A4纸那么多加上各种证据的复印件,张数也不少,要求准备3套还是4套的,2个被告每人一套,法院一套。提出的要求是被告归还欠款35000左右,我交的费用只有一个起诉费360元(判决书里体现了起诉费是被告承担)。

2、证据有欠条,被告留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有2人留的当时收钱的2个银行卡号,以前知道的2人的居住地址已经搬走了,所以没有地址了。

3、被告2人都不出面,前期法官打电话联系,男的空号但女的能接通,一听是法院的就扣掉然后拉黑,但没有换号码,换电话打过去还是能接通然后挂电话拉黑。最终走的就是缺席审判的程序,不知道有没有专业名词反正就是我一方出庭。中间有2次公告的程序,260的费用是我先垫付的,但在判决书里体现了是被告承担。

4、判决下来后就是完全认可了我的要求,应该被告归还我35000(零头就不写了)。因为被告一直不露面,又把判决书走了一次公告的程序,160的费用。从递交上起诉书到拿到判决书,总时长大概是8个月多,但实际跑法院就5趟不就是6趟,实际并不麻烦,就是拖时间。

5、因为被告一直不出面,所以公告结束后,法院给了一张单子,列明了申请执行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地址,材料基本都是现成的,自己填了一张申请执行的表,按照单子准备好了直接过去交上材料申请执行,然后在大厅里关注了执行庭的公众号,注册后可以直接了解执行进度。

6、递交上执行申请之后2周左右(不是2周就是3周,具体细节没仔细想),执行法官主动打电话给我说了一下进展,联系被告依然能接通但挂电话拉黑,被告2人有一个银行卡号仍然有效,里面有1万多点钱,已经查封被告不能用了,只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就可以执行给我,这个时间大约1-2个月。另外名下有一辆面包车,但因为找不到实物在哪儿所以已经做了标记,就是说这车自己用可以,如果想出售已经过不了户,如果未来能找到实物就可以马上走法律程序。被告名下任何没有房产。

7、法官建议,一是等几天,一般被告知道银行账户被封,大部分就算迫于无奈也会联系法院,那时候就可以见面要求他们执行,像这种金额不大的案件成功执行的概率比较高。二是等一段时间后申请将2人列入失信名单,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但需要原告填申请表申请一下走一定审核的程序。我选择了再等一段时间再说。

8、又过了大概一周,执行法官又电话联系了我,说是被告2人露面了,经过法官与被告当面沟通之后,被告诉说因为经济情况不好,希望和我商讨能不能先还2万,然后剩余的钱每月还一部分,24个月还清,法官来征求我的意见。我拒绝了,拖泥带水太麻烦。法官告诉我那其他的手段就是强制性扣留并卖掉被告的车用来还款,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实在也值不了多少钱,如果不够,还是可以走列入失信名单这个程序,让我可以考虑后自己选择怎么办。

9、经过一晚上的考虑,我个人为了尽快利索的解决这件事,第二天我主动给法官打电话,提出可以给被告减掉3000,也就是只需要还我32000,零头什么的都可以不去计算了,但条件是一次性全部解决。如果达不到,那我宁肯麻烦一点拖的时间长一点也要全要回来。

10、最终被告同意我的方案,法官约定了时间在执行庭办手续,钱是被告预先交到执行庭的,法官给我看了收据,然后我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当时申请执行时就留了我自己的银行卡号,前后不到20分钟左右完事。后面不到一周的时间,钱就转到了我的卡里,事情全部结束。

总结下来,如果我坚持,其实整个过程中的起诉费公告费执行费拖延时间的利息都是由被告承担的,执行费是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被告承担,具体多少因为事不关己就没有细问。至于花费时间,总共跑法院出庭交材料领材料等大概10趟,总时间大概11-12个月之间,其他的都是走程序等着靠时间而已,最花时间的就是公告的时间,我记得公告判决书的时间就要求60个工作日。整体过程感觉并不麻烦。

特意提一点,中间全程都是我自己操作的,没有律师参与,也没有找关系送红包送礼请客吃饭什么的,就是走的正常程序。当然这是在北京,有可能法治环境略干净一点,案情简单清楚证据齐全并且金额比较少。分享一下大家做一点参考。

申请强制执行后,终止执行了?是不是对方账户也解冻了?

不会。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以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期限限制。

法院虽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原先的执行措施及惩戒措施都不会解除。如果所有的措施都解除,那我们强制执行也没有什么意义。被执行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银行卡账户,不受任何影响。所以,这些执行限制措施不会解除。不过,我们的账户冻结是有期限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所以针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有效期限是一年。这个申请执行人要特别注意。有的法院在保全或冻结期限到期前会主动跟申请说明,告知申请人是否续行期限。不过也有的法院不会主动提醒当事人冻结期限到期。如果当事人自己忘记期限,并没有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那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将自动解除。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已经发生多次,导致当事人的权益遭受严重损失。

如果是被执行人单单殴打申请人,而没有拒执罪的基本情节,是不会构成拒执罪的。如果被执行人殴打申请人致申请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13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析

也就是说,认定拒执罪的前提(基本情节)是行为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再加上“情节严重”,方能作为拒执罪处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是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经过强制措施后依然拒不执行的行为。比如被执行人被罚款、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判决后依然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隐瞒真实财产情况、违反限制高消费等行为的

2.“致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或者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比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证人作证的等等

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殴打申请人,如果是通过殴打申请人的方式组织申请人陈述事实,也能“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也会构成拒执罪。

此外,一但被执行人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了拒执罪,而且同时被执行人还殴打申请人在轻伤以内,此时可以把被执行人殴打申请人致伤作为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纳入到对被执行人的量刑情节中。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既构成拒执罪,又殴打申请人轻伤以上,那么被执行人将构成拒执罪和故意伤害罪,对其数罪并罚。

3.因被执行人行为,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此处的损失主要是指财产损失。如被执行人已经将自己的房屋出卖并登记至善意的第三人名下。

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评论加关注!!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