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证人能认定吗_工伤如果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32:06 人阅读
导读: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

  1、事故发生后,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情况清楚,那么是不需要证人证言的,如果情况不明,单位和员工之间的描述存在差异,那么是需要取证调查的,证人证言只是其中取证的一个方面。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伤害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

一,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就是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原则。

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实践中很多。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员工提供证人证言。是否应该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等情况,根据具体案情综合确定。

三,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定要积极主动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以后。这是等着作出工伤认定。是很被动的一种方式。权力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人社局也不是为劳动者自己服务的。能不能认定成工伤?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综合确定。如果因为劳动者自己的被动。不积极主动争取。或者是不了解法律知识。不懂得工伤处理的技巧。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那损失就太大了。

建议。发生工伤后。用着最好能够详细咨询专业的劳动工伤律师。已得到权威,精准的。工伤处理指导意见。

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能会合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也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里容易产生混淆,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一律由用人单位予以举证,这是错误的理解。

你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没有提供初步证据,人社部门的立案关你就过不了!

证人证言虽然不是必要证据,但可以初步证明你是否受到的伤害是工伤。没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设法取得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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