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是为了怕你能东山再起能挣钱还债,把你公开于世都知道了你是老赖后,招工不要你,借款不给你,贷款知道你是老赖贷不到,就是好不容易找到活挣点钱,债权人也清楚你在哪里马上去找你,
这样做的目的不就清楚了,你就找个地方老老实实等着什么也干不了。
依我之见一一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犯罪事实客观存在,各办案机关依法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并非系违法制造的冤假错案,虽然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不招供(零口供),但是,其他证据确凿丶充分丶排除合理怀疑,依法仍然能给其定罪处罚。
一,"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诉讼中在公安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阶段的称谓,即案件仍未结案丶证据仍然在收集丶甄别丶存疑的阶段。由于证据不确实丶充分丶合理怀疑仍未排除,因此,依法仍然不能给行为定罪,所以,才将渉案当事人称为"犯罪嫌疑人",而不称为"被告人丶罪犯"。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保障人权的基本要义。
二,而在办案实务中,如果真如提问者所述“犯罪嫌疑人不招,又没有充足证据",又该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A,如果在公安侦查阶段穷尽了各种侦查手段,仍然收集不到确实丶充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依法会以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丶涉嫌的犯罪不能成立为而撤销刑事立案。B,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己经构成犯罪并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该案经检察院依法审查,虽然"犯罪嫌疑人不招供(零口供),也无充足的其他证据",但是一一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依法有权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在检察官的指导和指挥下完全可能收集到"其他证据",同时,检察官依法还有“自行补充侦查权"。经过上述的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即使本案是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只要证实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其它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不供述,其他证据确实丶充分丶排除了合理怀疑的,仍应当给被告人定罪处罚。
综上,既然提供者所述到"判",即判刑,那么,本案己由检察院依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己经转变为"被告人"并向法院依法提起了公诉,一般情形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己经解决了被告人"零口供"并收集到了确实充分的"其他证据"的问题,只要经过庭审过程的法庭调查丶讯问丶示证丶质证丶法庭采信一一给零口供的刑事被告人定罪处罚是大概率的结果。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敢做,就要敢为。只要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非公检法办案机关违法制造的冤假错案,"法网恢恢丶疏而不漏",真正违法犯了罪的人是难逃法网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亲,居住身份证是采集正面标准照,而嫌疑人像采集是采集三面像,加身高线为底,加十指指纹,还有DNA入库比对。
你的个人资料将会被录入公安机关的数据库中,作为以后在侦破其他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筛查的样本。
对于公安机关的这项措施,是否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在理论上还是有很大的争议。我是赞成进行采集的。模拟画像师。模拟画像是一种公安刑侦手段。一般指的是在有目击者参与协助调查的案件中,通过目击者口述,工作人员通过画笔、模拟画像专用软件等来描绘犯罪嫌疑人的面部肖像;如果这张肖像达到与犯罪嫌疑人50%以上的相似度,即可用来摸排、张贴,作为一个有用的线索使用。一般来说,模拟画像适用于有目击者,同时又没有犯罪嫌疑人案底照片的案件中。例如:抢劫、强奸、勒索、诈骗等。另外,在一些非犯罪场合也可适用,例如:为自己去世或失踪的亲友画遗像(没有留下照片者)。
不是拍三面照,而是拍车违法的一个过程,从开始到发展到最后确认违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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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04:25:17 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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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04:25:17 4人阅读
2022-07-06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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