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次续签_续签合同时被要求一年一签,合法吗?
特邀律师
第一,劳动者有续签意愿。
劳动者想签,单位拒绝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承担相应的经理责任。
第二,两次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单位拒绝续签。
如果单位面临破产、重大经济困难,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面临需要大幅度裁员的情形,那么单位对由于经济客观原因不能续签的,法律可能考虑实际情况,不要求赔偿,但是一般应当给适当补偿。
第四,方案。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对此情况与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仅供参考。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和公司协商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好,员工签订的两次固定期限合同都到期了,公司未跟员工再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仅仅是一倍工资,因此员工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我给你解释一下员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双倍工资,只有企业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才够条件,比如企业无正当合理合法理由辞退、开除、除名员工,员工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赔偿金,就是你说的双倍工资。你这个情况是合同到期,法律上属于合同法定终止,所以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话,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顶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跟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工作总年限一共就是两次合同的时间相加,公司必须按照这个累计工龄支付你N个月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就是你在这个公司的总工龄。比如,你第一次合同期限是3年,第二次合同期限是5年,那么一共干了8年,公司就要支付你8个月的经济补偿。员工具体就按这个方法计算补偿月数)
还有一点,要是合同到期了,是员工自己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就一分钱补偿也拿不到的。
再有一点就是你这种情况还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要你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你能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话,就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要注意一点的是,在失业登记申请表里面的“失业原因”一栏里勾选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原因才可以。
最后就是员工要准备做好维权的防范工作,因为从现实情况看,很多公司不跟员工续签合同都是不给补偿的,如果员工想要拿到经济补偿,还得通过劳动维权的途径才可能拿到这个钱。所以,你之前的两份劳动合同必须保留好,以备不时之需。
总的来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话,员工只能要求公司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不能要求双倍工资的,切记。如果权益主张错了,会被驳回的。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从你的描述中可以深深感受到您的担忧,但是公司的做法没问题,您可以接受,先签订了再作后续打算。
您的问题:
续签合同时被要求一年一签,合法吗?
其实您这个情况在考虑法律的同时应该更多的和公司协商处理。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医疗期的定义来说,您现在的情况其实公司做这样的考虑的可以理解的。
首先,按照正常情况,您工作7年应该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不知道您们公司之前的公司是如何签订的。
我们公司是第一年3个月试用期签订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年续签时候再续签1年的固定期限,第三年开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都要求签订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而您工作满7年的老员工了,早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这个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二、如果公司认定您的抑郁症为不能从事原工作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第一项(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个条款有2个方面的意思。
- 医疗期满,按照您的情况在本公司工作7年可以有6个月的医疗期,从您描述看您的医疗期已经满了。
- 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培训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公司,单位是可以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 而现阶段您的情况到底如何,是否能继续本职工作,或者后期还会不会请假,其实公司现在还是有很多担心的,但是它并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签订1年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就在于它一个是看到您为公司工作了7年的功劳,同时又想借这个时间看看您回到岗位后的具体情况。
第三、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是不违法的
我们公司也有很多人其实只愿意签订1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也是这样的,本人觉得1年的合同挺好,到时候大家互相都在不断考察彼此是否合适,不合适就离开,这样更能体现双向选择。
签订时候只要写清楚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是本人的意愿就可以了。
所以,用人单位和员工只要协商一致,一直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合同是不违法的。
最后,其实公司这样做真的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已经做的很仁义了。
个人角度来说您现在的情况签订1年期的也挺好,1年后您还是胜任工作,继续签订没什么的,多签几个字而已。
如果1年后公司和你不再签订合同了,您一样可以拿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就算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如果您真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一样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这样对双方来说我觉得其实是最好的选择和做法。
希望的见解可以给你有帮助,预祝你早日和公司协商一致,也祝愿您早日康复。
我是凡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帮到您,我很高兴,喜欢我给我点赞加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