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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是否无效_协议有失公平,能否撤销?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8:51:57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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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不公平的合同交易合法吗?现在就我个人的观点回答一下。从字面上理解,首先,应该明白交易合法吗?所谓交易,通俗的讲,就是你买与我卖。既然是买卖...

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不公平的合同交易合法吗?现在就我个人的观点回答一下。

从字面上理解,首先,应该明白交易合法吗?所谓交易,通俗的讲,就是你买与我卖。既然是买卖,从古至今,肯定都不是欺行霸市,而是你情我愿来进行“资本互换”的一种行为方式。它的主体都是自己!且不管它的方法采用的是自选或是代购,除了简单的“相互馈赠”只要不是法令禁止的“商品流通”,应该都算是合法的。

其次,合同交易。那就更好理解了,它是为了一笔买卖而形成的契约。具有双方的愿景和共同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或许它可以与男女双方步入婚姻的结婚证媲美。

再次,你举例了租房合同问题,我个人建议,根据简单的你情我愿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没签合同之前,应与房主沟通一次,或修缮合同条款,或增加一份补充协议,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另外,付三押一,本就是城市发展中人流量不稳定而形成的对策,是为房主省心频繁换租客的麻烦;而这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的确也是道压力,1,房租付完了,要想吃饭问题。2.又担心工作不稳定,若换新工作了怎么办?路程太远等等,这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最后,由于时间问题,简单回答到这,针对我的回答,只希望提问者,体会到的是一份简单的思想,能够一切从简,从新开始,望快乐。

也欢迎有不同观点的朋友,留言与补充,谢谢。

您好,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每日讲法观点】不公平、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一般来说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符合撤销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什么样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协议应该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的定力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

无效的协议是相对于有效协议而言的,是指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因为协议本身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无效协议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不熟悉法律法规,或者因为失误等种种原因,导致了协议无效,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效力,避免出现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 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受胁迫、显示公平而订立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

可撤销的协议是指,协议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瑕疵,表达了不真实的意思,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显示公平或者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总结

不管是不公平的协议,还是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到国家集体的利益,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合同可撤销的情况,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对于这几个情况的解释反而在最高院对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中间,如下:69.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原70条)71.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原71条)7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原72条)这个规定是唯一的规定,而且与德国、日本、台湾的规定多有不同。依据上面的72条,显失公平有两个条件:1、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2、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草率、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从上面的情况看,肯定不是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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