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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_法定盈余公积使用方法?

企业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_法定盈余公积使用方法?

在线咨询 时间: 2022-07-05 2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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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种。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企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股份公司还可以在亏损的年份,在规定的范畴内用盈余公积发放股利,以维护其股票在市场上的信誉,避免股票价格发生大幅度的波动。盈余公积一定要在年末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一定要提,按照企业法规定,不提法定盈余公积的,经当地财政部门发现,可以要求企业补提盈余公积,并处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盈余公积是留存利润的一部分,是管理层最容获得和控制的内部融资途径之一。

它可以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者扩大生产规模等等。而且对于一个刚开始创立的小企业而言,外部融资是很困难的,一般也只有把利润(盈余公积是前期的利润的一部分)用于扩大规模。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公司按照规定从利润中抽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则是从利润中抽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及其设施的的支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左右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余公积分为两种:法定盈余公积,积按照税后利润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一、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法定的还是任意的)其作用都是相同的,经批准可用于: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二、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 除了法定盈余公积,其余都的比例都是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经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自行决定
  • 1、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2、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有企业自行确定没有法定标准。3、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才有的,计提依据是董事会的年度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 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二)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机构批准也可以用于本企业增加资本,扩大生产。  (三)按本条(一)项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确定分配,应按照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弥补公司亏损,转增公司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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