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有什么属性_什么是专利和专利权?
特邀律师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1、专利申请与专利权是不同的概念
专利申请,是专利申请文件处于申请阶段、审查阶段,还没有获得国家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已经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了专利权。
2、专利具有技术属性和法律属性
专利权,是一种法律权利,是专利的法律属性,可以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在专利所属于的国家或地区中,禁止他人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商业性使用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是指专利的技术属性,从技术维度看,专利提供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因此,专利具有技术性和法律性,是技术与法律的结合,是一种法律化的技术,是通过法律来保护的技术。
3、专利申请文献、专利证书是记载专利的载体
专利申请文献,专利证书是记载专利的内容的有形载体。
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有权利要求书,其限定了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这也是专利与技术论文、期刊等技术文献的最显著的区别。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的灵魂。
4、专利与专利权,在有些场合是等同的概念,专利权是专利运营的前提
我们说专利侵权,就是侵犯了这个专利的专利权了。
如果这个专利的权利是稳定的,是高价值的,是别人不可规避的,那么专利权人就可以用该专利来获利了。比如,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诉讼、专利贷款、专利联盟、专利合作、专利出资等。
因此,可以说获得专利权,是进行专利运营的前提与基础。
希望能帮助到你,更详细的问题,请关注并私信我,进行解答,谢谢!
专利的属性主要有:独占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 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在中国,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发明是20年,实用新型是10年,外观是10年。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如一件专利只在美国获得专利权,而没在中国获得专利权,那么对于在中国使用其美国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是没有权利在中国进行权利维护和主张的。
专利授予条件:
专利权的客体
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两方面内容: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
形式条件
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实质性条件
也称专利性条件,它是对发明创造授权的本质依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1新颖性
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是指:
(1)在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
(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因此,在提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作普遍调查,对明显没有新颖性的,就不必申请专利。
1.2创造性
专利法所说的创造性是指:
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同现有技术相比有进步”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比现有技术有技术优点或有明显的技术优点。
1.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不相同”是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它既不能同现有的同类产品的外观设计雷同,更不能是对它们的仿制、抄袭。
“不相近似”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它既不能是对现有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的简单模仿,也不能与它们只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看得出的微小的差别,而应有公众一眼就能看出的明显的不同和变化里的“出版物”和“公开使用”同发明、实用新型中有同样的含义。
回答者: 从众法搜魏律师 - 三级 2010-4-1 20:27
检举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说到专利就不得不说知识产权了。
如果说知识产权是蛋壳,那么专利就相当于蛋黄,那么,在蛋黄未成熟之前需要蛋壳保护,待到专利获得了产权,也就是成熟后可以破壳而出让大家看见,这时候,蛋黄就完完全全的属于知识产权所有者。
那么,什么是专利呢,通俗的说就是你的权利和利益,当你有一个独一无二,别人没有的好点子时,按照标准的格式将其记录下来并上报给国家,之后国家会颁给你一个受理文件来证明,最后这个文件被核实后,确定是有创意的,那么就会给你颁发一个授权证书,这时候,这个被授权的专利就是你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这时候,这份权益就被公众认知属于你了,就算被别人看到也没事,授权文件可以证明,这时,你的创意也就不怕曝光。
为什么要将其记录下来呢?这是因为,你不记录下来,就被你隐藏,别人也看不到了,那么,别人就不认可这份权益属于你,你说这个点子是你先想到的,别人说是他先想到的,你也没办法证明,这时候,如果你有国家颁发的证书,上面也写明了日期,确定是你先想到的,那就可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了,别人说他先想到这个说法也就站不住脚了。
那为什么需要利用标准的格式将其记录下来呢,有好点子的人有很多,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人人都用自己的话把好的创意记录下来,那么,国家在审核时就会因为文笔太杂乱,导致审核时间被极大的延长,而有些人希望自己的专利被快点授权,故而,国家制定一个专利写作的标准,按照标准的格式写作,更利于他们的审核。
那为什么有些人希望自己的专利被早点授权呢,这就涉及专利能给专利权人带来什么的问题了(问主说的专利人应该就是指的是专利权人的意思,一般而言,专利人是一种口头的称呼,一般指专利代理人或者专门从事专利工作的人,这个专利和从事专利工作的人没啥关系,专利人就是服务人员的一种称呼)。
要想知道这个,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是专利权人,是我想出这个创意的,并且是我要上报,那专利权人就是我,同时我也是专利申请人,我可以付钱委托别我写这个专利,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不存在后续纠纷。如果是你想出的主意,但是代表单位,那你就是专利申请人,此时的专利权人就是你的单位,如果这份专利被授权,按照规定,单位会给你一定的奖励,但是权利是单位的。
专利可能会给专利权人带来效益,经过授权认证的专利,就被大家认可,专利权人是第一发明创造这个创意的人,那么,专利人权自然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理,比如将自己想的创意做成产品贩卖,也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益通过一定的价格转让,也可以利用这份专利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而获得其他好处,例如可申请高新企业。当专利被授权后专利权人是个人时,这份专利带来的收益就完完全全属于个人。当专利被授权后专利权人是单位时,这份专利带来的效益,那就是单位的,此时专利申请人有没有奖金,那就看单位或者你们之前的协议了。
一份专利可能会带来数不尽的效益,例如发明灯泡的爱迪生(暂且不论是否真的是他发明的,但是是他第一个去专利局申请这份权益的,那么,这就是被国家认可的,就算有人比他先发明出来,也不占理,所以,有好的想法就要有保护这个想法的意识),以后所有的厂价制作灯泡时,都需要付给他费用,否则,他就可以告他侵权,是要赔款的。
那你说,我批发大量的灯泡去卖,也没有付给他费用啊,怎么就可以去利用灯泡赚钱呢?其实呢,我们购买灯泡的时候,是不是已经花钱了,这就默认给予了使用费了,制作厂家是拿到资质的,也就是说,人家已经交付了这笔费用,我们就无须担心了。
只要的创新被国家认可,发现有人擅用你的创新作为商业用途,不管是不是他自己想的,你都可以进行维权,因为是你先想到的,如果人家用作个人用途,不盈利,那就没事。
我是专利师小花,一名从事专利写作的工科女,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专利那些事,关注我,和我一起慢慢探索专利的世界,提高自己的专利写作能力并且收获属于自己的创新思维,给生活带来源源不断的小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