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可以出租吗_物业管理用房可以租来做商铺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19:17 人阅读
导读:要求其公开收入明细可以租来做商铺,但这个钱是全体业主的,不是物业的,这个很容易引发纠纷,你租这种房会因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伤害到你,除非你是跟业委会签的合同,而不是...

要求其公开收入明细

可以租来做商铺,但这个钱是全体业主的,不是物业的,这个很容易引发纠纷,你租这种房会因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伤害到你,除非你是跟业委会签的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

不行,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

对,业主做的非常对!

物业管理用房,是小区在规划时由规划部门强行要求开发商建设的,它作为小区完工后续的物业管理活动用房,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虽然不能办理不动产证,但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通常设计有一定数量的设备用房和管理用房,这些用房屋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一定的比例建设的。主要是满足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安装及后续的物业管理用房,这些都属于小区物业的附属设施,设备用房主要有:消防中控使用房、消防水泵及生活水泵用房、高低压配电房、小区内安防监控用房等,管理用房主要有: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仓库用房、门卫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这些物业的所有附属设施虽然不能办理不动产证但产权均归全体业主共有。这些用房均为专有用房,任何人未经产权人的同意,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小区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未经小区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提问者所说的业主反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功能,是有法律依据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功能,拒不改正者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确实是要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功能,必须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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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当然是不动产所有人的。

  不可以。物业公司只能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非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I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你说的太笼统,这里要看这个房子备案时是什么性质,备案中有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业委会用房,这里的房子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其收益扣除物业成本外,全部纳入维修基金。

当然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这里的物业经营用房完全可以由业委会收回经营,但是其房屋同样需要交纳管理费用。

未成立业主大会就是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由物业公司用于物业管理办公和必要的公益用房,预留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得擅自出租牟利。物业经营用房不在物业公司控制的范围内,一般是会所房屋,会所的产权一般是开发商的,由开发商出租赢利,如果合同约定是广大业主的,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那么出租收益也应当用于公益服务,物业不得进入公司赢利,业主以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出租牟利状告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没胜算,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公共部分财产有共同管理权,物业管理用房就是公共部分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规定,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处分业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判物业公司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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