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工资低于合同工资_实发工资与合同工资不一样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1:14:59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企业给员工上的社保基数低于实际工资,该如何维护员工的权利呢?这个问题可能在2019年之前,绝大多数企业单位为了降低自己的用...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企业给员工上的社保基数低于实际工资,该如何维护员工的权利呢?这个问题可能在2019年之前,绝大多数企业单位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都是按照一个最低的缴费标准来缴纳员工的社保待遇的,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无形中就给我们员工的根本利益造成了一个损失,为什么呢?因为社保的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今后养老金的计算。

那么我们的缴费基数越高,就意味着将来所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待遇,也就是越高的,因为这个缴费基数它是分为不同的缴费档次,从60%~300%之间都是可以任意的来选择的,每一年基本上在7月份的时候就会调整一次缴费指数。所以说作为企业的在职职工来说,应该严格的按照本人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进行缴纳这个社保待遇。

那么我们就应该选择最接近于本人工资的这个标准来进行交费,也就是说你的工资比如说是1万元,刚好对应的是100%的缴费指数,那么就应该选择100%,而不应该选择60%,这样的话,也是不符合社保税改的要求的,从2019年开始社保税改以后,那么税务部门的要求就是按照自己员工的这个工资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所以说这样一来的话,可能很多企业都会按照社保税改的要求去执行,相应的也会提高这个社保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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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题主所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一般是用人单位想通过以约定较低的薪酬为核算基数来规避、降低用人单位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费等,而且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减少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实际薪酬的证据,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报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你在广州的话,自今年9月1日起,新《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申请法律援助。

(图源网络)

针对近年来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求增多,申请法律援助便利性不足等问题,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收入低于本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此外,还新增了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的便民途径。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更多的市民将能享受到法律援助。首先,《办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改为“本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新增了十余类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人员,其中包括了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以实现全流程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次,《办法》新增了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即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 经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此外,《办法》还新增“摇珠式”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模式。将原来逐个邀约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的模式更改为“公告+群发邀约+摇珠”模式,组织有承办意愿的律师按照征选法律援助人员公告的要求主动报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达到3人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法律援助人员,既保障了指派工作的公平性,又提高了指派工作效率。

这个你最好查查单位有没有给你们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如果购买了,那么你每月的工资中有一定比例要用来扣缴保险的,剩下的大部分的保险由你单位给你交,这样的话,你的实际到手工资肯定要低于你合同中约定的!如果没有公司没有缴纳保险,而实际工资少了,那么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补齐试用期工资的差额,录音和邮件法律效力一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上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打过数情况,是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公司,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公司具有主动权。

因为工资不一致,不需要另外签合同,最多算是劳动合同部分内容的变更。所以公司才会有工资结构表、工资条、和工资发放记录。而实际上很多公司又不给工资条这些给员工,所以造成员工非常被动。

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具体看以下:

一、首先实际公司肯定不能低于合同约定工资,这个基本上是违法的,相信很多公司也不会这么做。

二、如果是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的,那么平时的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能证明实际工资的证据,一定要记得保存,这样到关键时候,劳动权益才不会被受损。因为劳动仲裁是会看这些证据的,如果有,就会以为这些证据为准。如果没有,可能就会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准。

总之,这种情况是现在的普遍现象,只能自己多注意留存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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