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遗嘱 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因为有的人说能继承,有的人说不能继承。其实大家说的都对,也都不对。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说。
夫妻去世后,没有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我们暂且假设该夫妻是同时死亡。那么他们的遗产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分割。这里有一个分割原则就是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哪怕他是个婴儿,哪怕他身患重病,即将死亡,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口气,都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什么人呢,就本问题来说,只有子女和父母了,因为配偶已经死亡。所以说,夫妻死亡之后,如果有子女存在,就轮不到他们的兄弟姐妹来继承。
但是前面也说了这对夫妻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这对夫妻的爸爸还活着,那么他的爸爸就有权继承这对夫妻的遗产。
遗产继承之后,如果是几套房子,那么,这位爸爸去世之后,他的子女,也就是这对夫妻的兄弟姐妹同样有权继承这些东西。
看似最后,他们的兄弟姐妹最后也得到了他们的遗产,但是,被继承的对象不一样,他的兄弟姐妹不是从这对夫妻手中继承得来的。而是从这对夫妻爸爸的手中继承得来的。
所以,遗产继承牵扯到很多的伦理问题。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说的清楚的。如果有疑问,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多多和我互动讨论,共同解答难题,谢谢。
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权,有什么义务?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不是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继承关系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才有兄弟姐妹;所以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并不那么高,相应的义务自然也不那么高;
其次,赡养一般指对父母的赡养行为,也可以理解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赡养;兄弟姐妹之间的义务为扶养,是平辈之间的帮扶行为,并非赡养,夫妻之间也称为扶养;
成年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扶养行为,因此只会是父母早逝时已经万年的兄姐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抚养未成年的弟妹;而同样相对于弟妹的义务,当兄姐年迈无子女可以赡养时弟妹也有义务抚养兄姐.......
综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兄弟姐妹们互相帮扶有法律规定也是我国传统美德;按照有人赡养、扶养时则无需兄弟姐妹“出手”来理解将兄弟姐妹的继承权放在第二顺位也就容易理解了!
亲舅舅是瘫痪的,外公外婆也没什么积蓄,去世之前生病住院的钱是其他三个舅舅出的,五个兄妹轮流照顾,但是因为小舅大小便也需要照顾,三个舅妈不方便所以我妈和姨妈就照顾的多些。外公外婆去世后留下了两三万,这钱都是留给小舅的,其他人都没意见。现在小舅没人照顾了,大家把他送到了养老院,这个花费等外公外婆留下的钱花完后就是大家平摊。其实在我们镇有免费的养老院,但是这种养老院结局就是死,所以大家宁可花钱把他送到隔壁镇,轮流去看望他。
真的难以理解要跟一级残疾人争遗产的行为。
单位合同转劳务派遣怎么办_将本单位临时工转为劳务派遣工,合法吗?
一个月31天工资怎么算_一个月有31天,但工作了15天怎么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