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共同抚养及抚养费_离婚时有两个孩子,各抚养一个,抚养费如何支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3:44:36 人阅读
导读: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两个大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是无辜的受害者呀。孩子都是大人身上掉下来的肉,作为父母,就应该讲骨肉情分。依据婚姻法...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两个大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是无辜的受害者呀。孩子都是大人身上掉下来的肉,作为父母,就应该讲骨肉情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异的父母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抚养的责任,这是作为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和妻子离婚,各带一个孩子,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没有什么不合适。能自觉地担负起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说明都是有担当,负责任的父母,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亲生骨肉的抚养要斤斤计较的话,就太小肚鸡肠了。

作为一个男人,只要你的收入比前妻的收入高,在经济上适当的帮助前妻抚养自己的孩子,就没有什么不妥。要是明知道前妻抚养一个孩子有困难,处于记恨前妻,有能力也不帮一把,幸灾乐祸的看前妻的笑话。其实,在生活上受罪的还是你的孩子呀,我看你是不会这么忍心的吧。

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还是双方共同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父子女关系。帮助了前妻,就等于帮助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才是堂堂大丈夫的作为。除非前妻的收入和你平等,或者是更高出你一筹。前妻是处于贪婪,向你提的这个要求,你拒绝她,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谢悟空邀请: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改变,而发生变化。更不能说离婚了,就没有了这种责任和义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共同抚养自己的孩子。孩子能够在亲生父母的关怀下成长,无疑是幸福快乐的,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好好的经营维护婚姻的稳定,造成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破裂。他们忘记了结婚时的誓言,不能白头到老,相伴终生。

不管是什么原因,夫妻两个人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都是最大的。父母离婚,孩子就会被迫的做出选择,是跟父亲一起生活,还是跟母亲一起生活。

这种选择是无奈的,孩子是没有办法不做出选择的。孩子不管做出什么选择都是痛苦,也是最无奈的选择。小小的年纪,就要承受缺爹少妈的痛苦。

依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不会改变父母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改变的只是抚养的方式,由婚内的共同抚养,改为一方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这是做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是责任和义务,就要认真的履行这种责任和义务。

冉兄认为,父母离婚家庭破裂,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做父母的应该把伤害降到最小。不管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都要支付抚养费。

不但是,要支付抚养费,还尽可能的去探望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离婚了,父母还是爱他的。这样就会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谢谢邀请;按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关爱孩子,抚养孩子,这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才有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伴我长大,我陪伴你终老的说道。

不知道提问题的楼主是不懂法,还是装迷糊,竟然会提出;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不要出付抚养费的这个问题,不说中华民族养儿女育女的传统习俗,单从法理上来说,你就逃不脱必须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扶养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必须履行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才算终止义务。也就是说,婚姻虽然不存在了,但是孩子是属于离婚双方共同共有的。不落实好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无论是协议还是走司法的渠道,依法都不能解除婚姻。

有一首歌唱的是,世上只有妈妈好,因为,女人有博大的胸怀和母爱,是她给孩子带来了生命,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孩子,对孩子的奉献是无私的。所以,足以彰显出母亲的伟大和和慈祥。

现在来回答具体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同,各地区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差异太大,法律没有制定具体的抚养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消费实际水准来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抚养费的给付,其中包括了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费用。

如果是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以月总收入的20%,不会超过25%给付。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年收入的20%,最多不会超过25%来进行给付。

如果是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以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区域内,人均在上一年度实际生活消费的总额来计算,从离婚之月起,孩子实际的年月岁乘以年满18周岁年月的总和,就是一次性给副孩子的抚养费用。

因为是两个孩子,各养一个,怎么会还存在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呢?理应就是一人养一个。

我跟我老公现在就处于离婚的阶段,我生老二的时候他连生孩子的钱都没有给我的,到现在老二一岁半了,他也没有出过一分钱,我们就是一人养一个的,但是我对我家老大只是没有付抚养费,平常我会给她买一些她需要的东西,这是我对她的情义,所以说都是自己的孩子,就算是离婚了,彼此对孩子的那份心是最真的,如果你们是真心为孩子,如果条件允许,完全可以为孩子多做点事情。

关于抚养问题,你们离婚的时候应该说的很清楚了,不管是法律规定还是你们彼此商量好的,各自对孩子都有相应的责任。就算金钱上无法给予满足,精神上也要对孩子关怀备至。

既然选择了离婚,就要具备面对一切困难的勇气,能满足孩子成长要求的就尽量满足。把伤害降到最小……

孩子抚养费一般是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二到三成,对非正常支出以自愿为原则,无权强行要求另一方承担!

夫妻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时,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标准先由夫妻自行协商,如协商一致,是否支付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和条件支付抚养费,法律都不干涉。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按现行法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并非楼主所理解的‘最低生活费’!

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抚养费,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所以,法律上判决孩子的抚养费并非是“最低生活费”标准,而是主要参照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和支付能力,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但本身就是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定标准给的抚养费,如果再随意调高,其实可能就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了。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孩子正常生活支付的费用,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突发大额支出,如重病住院等,这部分费用不应该包括在正常的抚养费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


但是,法院按正常标准确定了孩子的抚养费后,如果实际抚养孩子一方单方决定给孩子上贵族学校、报高价的课外班、支出高档生活用品等高消费,导致孩子的抚养费不足,要求不抚养孩子一方增加抚养费或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会强行支持。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建议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并与另一方充分协商。


还有,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对抚养费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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