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自己写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些书写的形式、要求。在遗嘱有效期上,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其中,在目前继承法规定中,公证遗嘱优先。并没有明确规定遗嘱写完之后的有效期限。
以下详细介绍一下。前提是“自己写”遗嘱:
自己写遗嘱,在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上,叫做“自书遗嘱”。当然,订立人本人要有自己书写的能力,这是必要条件。
合法有效性的关键要素包括三类:
1.自己书写的三个关键前提条件
条件(一):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人本人是头脑清醒、思维正常、意识清晰的。这是能够确保本人可以真正表达自我意愿的前提。注意,这里主要指的是“头脑”,与肢体、行动上是否方便没有什么关系。
最好的证明,是由医疗机构、或者精神鉴定机构出具有关精神方面的评估证明。
条件(二):遗嘱必须是本人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为遗嘱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财产分配问题。所以,肯定是跟“利”有关。订立人怎么去分配利益,必须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诱导,必须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写。
关于这方面的证明,比较好的方式是关于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的采集,后面展开说。
条件(三):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订立人个人合法财产。
这个需要订立人自行判断,情况比较多。举一些例子:例如房产、银行卡等,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很大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订立遗嘱中,就不能将这些财产全部订入遗嘱,否则会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2.遗嘱的内容格式如何书写?
(一)开头:写明“遗嘱”两个字
(二)内容:参照如下表述形式:
本人xxx(身份证号xx)去世后,将xx(位置)xx房子(房产证号xxx)中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全部继承。
注意几个关键点:
人的信息、财产信息必须唯一,不能产生模糊歧义。
订立人给出去的份额、继承人继承的份额讲清楚(常用的词语:全部、1/2、40%等)。
继承方式用词准确(采用“继承”词语)。
(三)结尾:订立人自己签名、写好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另外要注意:整张“纸”不能出现任何其他人的笔迹字样。
3.订立过程的证据留存
证据是特别重要的有效性证明!
很多时候朋友们都在问“遗嘱怎么写”。其实订立过程中证据留存的重要程度,某种程度上是大于遗嘱本身的!未来一旦产生纠纷,往往是对遗嘱订立过程提出质疑!
关键证据包括: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评估或者鉴定证明。
订立人在书写遗嘱期间的笔迹样本、指纹等(用于证明遗嘱是本人书写的)。
最好订立人书写全程录音录像(这是可以作为证明订立人精神状态、自我意思表示的辅证)。
最好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也是关键证据,需要有个见证书)。
所有涉及到的人、财方面的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据、包括遗嘱原件,均不能进行二次修改,订立完成之后,保存好、封装,确保不具备篡改的可能性。
以下把自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常犯的三类错误说一下,一定要避免:
别人帮忙修改几个字。我们前面说过,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笔迹。有些老人写累了、个别字写错了,子女帮忙写两笔、帮忙修改一下,都视同无效。
打印一份,自己签名。打印遗嘱目前的判定上,最基本的原则是要证明自输入、打印至最后签字全过程,必须是订立人本人完成。并且即使这样,因为目前的继承法中没有规定这种形式,所以判决结果有风险。
两位老人合写一份。同样,遗嘱形式无法界定,有失效风险。
做到以上几点、避免错误,是可以让自书遗嘱做到合法有效的。
最后还有一条提醒,非常重要:遗嘱最后必须要妥善保存好,千万别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遗嘱丢了、被改了、污损了,否则也是白订立。
继承法规定,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优先执行,没遺嘱的按法定继承,即各继承人均分遗产。遗产已被某继承人侵权占有的,其他继承人在知道被侵权时可于两年内提起诉讼维权讨回,超过两年后法院不予支持。遗产在分割前各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遗产属于共有财产,不受20年诉讼时效限制,也不分城乡户口区别,即使数十年后,各继承人仍可随时提请分割遗产。
物权法99条,财产共有人可随时提出分割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自书遗嘱要想有效,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首先,订立自书遗嘱的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说白了就是不能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未成年人。
其次,遗嘱的内容要清晰明确,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
第三就是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顾名思意就是自己书写的遗嘱,所以必须是立遗嘱的人,亲笔的书写的,不能是打印的,而且必须是遗嘱的全部内容都是亲笔书写的,不能遗嘱的内容是打印的,只是签名的部分是手写的,这样的遗嘱也是有一定的争议的。
另外订立遗嘱之后,立遗嘱人必须要在遗嘱的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按上手印,同时要写清理立遗嘱的日期,这都是非常关键的信息,如果这些要件都不具备,这样的遗嘱肯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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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个人遗嘱如你所述已经有日期、签名、手印的,还要区分遗嘱内容是自己书写的还是他人代为书写的。如果是自己书写的,符合有效的基本要素,不公证一样可以产生遗嘱的效力。如果是他人代为书写,自己签字按手印的,还需要见证人在场并签署,且该见证人不能是利害关系人,否则无效。
其次,这种具备基本有效要素的遗嘱不能含有以下效力瑕疵:
1:立遗嘱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立遗嘱时精神病犯发等;
2:非被胁迫、伪造;
3: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无效;
4:违法的遗嘱内容,违法的部分无效;
5: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部分遗产,该部分无效;
6:多份遗嘱相冲突时,新遗嘱会导致旧遗嘱失效,经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
所以,立遗嘱时要充分注意以上要点,以避免所立遗嘱不能达到目的而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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