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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有抚养外孙的权利吗_外婆带外孙值得吗?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2:45:32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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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看在什么情况下如果父母都在,有劳动能力,不务正业,成天迷恋于麻将桌,造的家徒四壁,吃了上顿没下顿,将才几岁的外孙女送到外公家养。外公年老多病,自身"泥菩...

看在什么情况下
如果父母都在,有劳动能力,不务正业,成天迷恋于麻将桌,造的家徒四壁,吃了上顿没下顿,将才几岁的外孙女送到外公家养。外公年老多病,自身"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没有体力再经管孩子,这个外公就没义务养外孙女。还得她父母靠劳动养吧。
如果父母犯罪被判刑蹲监狱,这个不满8岁的外孙女,既没有祖父母,也没有哥哥姐姐,就是没有其他近亲属,没有其他亲人。唯一的亲人就是姥爷,这么点的外孙女,没有生存能力,姥爷不接纳,就会流浪街头,被人贩子卖给职业乞丐,把胳膊腿打折,以残疾儿童面目逼她整天跪在地上,要钱乞讨,成为职业乞丐的摇钱树。姥爷虽然年龄大,身体还算硬朗,有2~3000元退休金,收养外孙女可以维持生活,那就养。
如果父母岁数不大,但身体多病,为了治病拉下巨债,现在每天的吃喝都难以保证,可怜这小外孙女正是长身体的年龄,饿的皮包骨,姥爷看这外孙女可怜,又没有其他亲人,就把她领到自已家养,每天有好吃好喝的,吃的好,睡的香,天天开心快乐,没几个月,小外孙女身上长肉了,个长了,小脸红朴朴的,这就是姥爷义务养外孙女的结果。
如果父或母一人亡,不是父就是母在,姥爷就没义务养外孙女。
父母双亡,小外孙女又没其他亲人,姥爷是唯一监护人,又有生活能力,就有义务养外孙女。

不是值不值得,而是必须的。我们生儿育女就要为儿女尽责任和义务,只要儿女需要我们,我们不讲客观条件,全心全意为儿女服务。该我们做的一定做,更何况我们老的时候即使条件再好,也需要儿女的关心。所以我们要提前为养老做准备。外婆带外孙,即锻炼了老人的身体,还能享受天伦之乐,同时又为女儿解决了后顾之忧。

人生要时刻为儿女着想,不要儿女用你时你讲条件不帮忙,等到自己老时再用儿女,儿女嘴不说,心里有怨言。人生要贵有自知之明,要有自觉性,要认真吋待儿女,以心换心,其情也真,否则,即使表面乐意,心有怨言,所以老人要知趣,在能动的情况下帮助儿女看孩子,等到老时儿女也心甘情愿的对老人好!

谢谢邀请;爷爷奶奶究竟有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务?这个问题提的好。

俗话说君管君,臣管臣,一茬管一茬。 法律在明文上也没有规定,可以肯定的回答,老人没有抚养孙儿辈的义务,自愿抚养的不在此类。

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就是尊敬师长,爱护幼童。简单而言,就是尊老爱幼。做一个有品位,有道德的人应该是,对父母讲真情,对妻子讲爱情,对孩子讲亲情, 对朋友讲友情,这才是有情有义,大丈夫该有的所作所为。自己生下孩子不管,甩给年迈父母,就本身行为而言,属于不孝不义,应该受到整个社会的谴责。

我敢说中国90%以上都是善良的,他们都能理解做儿女的不易,主动承担起照看孙儿们的责任,爷爷奶奶痛孙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因为他们把一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孙儿辈的身上。他们抚养孙子和照看孙子都是出于自愿的,对孙子不求回报比父母做得都敞亮。拿住老人爱孙心切的心理,不付抚养费,不负责任的把孩子甩给爷爷奶奶,做父母的于心何忍?爷爷奶奶逐渐的老了,在体力上逐渐会消退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希望这些父母应该幡然醒悟,知错能改,回头是岸。

最后我祝愿天下的孩子都能快乐成长!年轻的父母尊老爱幼,事业有成!老人健康愉快轻松的走完一生。

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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