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是冰雪!
订婚一年了,现在不想结婚,没有感情,能不能退婚退礼金?我觉得你是一个非常理智、清醒且明白什么是婚姻的女孩。我觉得你的想法完全是可行的。
很庆幸你在结婚前就已经意识到你和对方没有爱情不能走入婚姻的事实了。没有爱情的婚姻确实是比较痛苦的。我邻居一家人从结婚开始就一直打打闹闹,不是打情骂俏,而是直接下狠手,经常把孩子吓得哇哇叫。所以,没有爱情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会有特别多的矛盾产生,并且日积月累,还会积累很多仇恨,这些都不可能化解。时间久了要么离婚,要么就这样在怨中毁掉了一辈子。
不知道男方那边是什么状态,你是不喜欢对方,但是,不知道对方喜不喜欢你呢?如果你们俩彼此都没感情,那么取消婚约会简单很多。但是,如果对方还是很喜欢你的,你去退婚,退礼金对对方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为首先你们订婚已经一年了,相当于对方在你们订婚后足足等了你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例如你要是早跟他说清楚,对方或许已经和别的别人处上对象了。所以,在表达的时候既要说清楚是^_^事实,又要顾及对方的自尊和感受,不能激怒对方。
不知道当初你为什么和对方订婚,是之前有感情,后面渐渐的没感情了吗?还是,你们之间的订婚是父母安排的相亲认识的。不管怎么说,如果对方不是你所爱,你最好不要轻易和别人订婚,否则,后面会惹来一大堆麻烦事。如果对方不愿意放手,矛盾就越来越复杂。
彩礼是中国老百姓对待婚礼的一种传统方式,既然是习俗就没有对错之分。但是,在很多地方,彩礼数量太多,让很多家长和小伙子们头疼,也成为男方很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在有些地方,小伙子们娶不起媳妇。这种情况真的不可取。其实男女双方父母都希望孩子们过得幸福,过分强调彩礼是不好的。
彩礼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它只是一种民间习俗,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在给了彩礼后,无论男女双方哪一方提出悔婚,都无法依据法律办事。
那怎么办呢?个人认为:1.可以找媒人或中介在中间说和。2.男女双方坐到一起协商。3.找家族大辈分的人或村干部或居委会或一些法律调节机构。4.实在不行找媒体相关节目组。
最后,祝你幸福!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订婚只是民间习俗,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彩礼盒五金可以要回来,建议先由两家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才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那你多订婚几次岂不是发家致富了?
退就退吧,不是你的勉强不来,即使勉强结婚了还是不幸福
订婚,男女双方都会有费用支出,男方一般比女方花钱要多。按照传统习俗,订婚,一般男方要给女方支付彩礼,赠送贵重首饰之类的。
按照以往法院的判决案例,退婚要求返还彩礼及为订婚所买的贵重首饰,法院基本予以支持,对其他花费的费用不予支持。
谢邀:
女方因为跟男方订了婚,又嫌男方身体不好要退婚,既然是女方嫌弃男方,那就应该做的有味口一点,主动把彩礼退给别人,又想要钱,又不结婚那是不可能的,做什么事都要讲规矩及人格,不给人有话说。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做事完美的人。
人哪,要求别人十全十美是不可能的,不能这山望倒那山高,我们邻居女儿跟人谈恋爱,男方出了车祸,伤了腿,女方家就要分手,分手后相亲认识一个男的,表面看蛮正常,谈一年就结婚,结婚二年男方病了,再查肝腹水,三个月后死亡,丢下老婆和一岁多的孩子,何苦呢?出车祸伤了腿只是暂时的,通过治疗总会好,她家不要,这后找的还早死,是不是掉得大?还落倒无情无义!人财两空,多么得不偿失?这就是想好落不倒好,如果她家人心地善良一点,等待别人养好伤,别人会感激不尽,不是吗?我扯远了,但说明一个道理,都是人,不要轻易嫌弃,也许那样,结果就会是皆大欢喜。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以前年度未弥补完亏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