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要几张照片_伤残鉴定要照片吗多大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0:04:19 人阅读
导读: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确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少张照片,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行确定,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确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少张照片,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行确定,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3张照片 1张身份证复印件 最主要是看是不是认定开始还是只是鉴定,认定开始的话要11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不包括理赔

  工伤鉴定的照片个人是不能照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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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了工伤,律师让去自己打卡的地方拍张照片,如果老板不让自己拍该怎么办?

答:太奇怪,打卡的地方拍张照片,起什么作用?但是,想拍张照片,还是很容易的。


一、我不知道,你花多少钱请的这个“律师”。因为,去打卡的地方拍个照片,本身这个作用不大,根本证明不了什么?他基于什么目的,让你到打卡的地方拍张照片呢?


二、先回答你的问题,再来说工伤的事。如果老板不让你拍照,其实,老板不可能24小时都在打卡机旁,所以,你存心想拍张打卡时的照片,并不是难事。


三、关键问题是,必须要有同事帮你来拍。因为,你自已要录入镜头中,否则,拍个打卡机,到哪里都能拍,怎么能证明是你公司的打卡机,或者证明你在打卡机上打过卡呢?


四、其实,工伤不需要到打卡机拍什么鸟照片。

工伤得了之后,第一,你必须迅速汇报给公司。让公司派车送你到医院,并且,一切费用都要公司承担,我之前遇到过有工人受伤,公司让他先垫付医疗费用,结果,公司老板后来不理会了。所以,出了事,一定要让公司负责。并且,要求公司去工伤管理中心申报工伤。出具《工伤认定书》

第二,工伤治好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工伤的伤残等级,分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鉴定后,会出具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

第三,持《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先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包括: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

第四,公司不肯或者与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就去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


当然,律师要求你打卡机照片,可能是想要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可能你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牌之类的,直接用于证明你与公司关系的证据。


所以,劳动者在公司打工,一定要注意留取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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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在不同伤情的情况下是会要求照片的。

如果员工存在大面积疤痕是需要提供照片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一般工伤伤残鉴定要五张照片,大一寸的一张,全身照一张,半身照三张,半身照一定要照出受伤的部位,这四张照片都是尺寸为3R,蓝底照片,另外,去医院鉴定的时候,医院护士还会给照几张受伤部位的照片。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工伤一般来说都是由相应的公司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进行赔偿之前是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以及工伤的分级鉴定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需要些什么资料。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工伤认定范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 wang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 wang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 wang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工伤责任认定1、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一、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工伤认定范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wang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 wang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 wang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联系,会在看到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也可参考好律师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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