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_哺乳期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6:46:17 人阅读
导读: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者同意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解除:1.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

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者同意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解除:1.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该请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解除:1.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四、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悠闲职说]观点: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员,公司说赔偿N倍工资是否合理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因此,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员,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予补偿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那么公司在你哺乳期同裁员,说是给予你赔偿N倍工资,你就可以自己计算一下是否划算。

如果你入职年限仅两三年,且你的哺乳期又已有几个月了,公司给予你六个月以上的赔偿,那么也可以考虑接受公司在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工作年限已经有六年以上,且刚刚结束产假,则公司给予你所谓的N倍工资赔偿,至少应不低于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如果达不到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则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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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题主提的情形是违法的,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核算标准如下:

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满半年不足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三倍为上限支付,支付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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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三期员工如果不是违反公司规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然协商了说明你内心是可以接受解除劳动关系的只是补偿问题罢了。

普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具体补偿金额要看你的入职年限和你还剩余的哺乳期时间以及公司辞退的理由。以下以你的入职年限是6年为例:

a:双方属于协商解除情形,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以及46条47条补偿金标准,补偿金也6个月合理合法。

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如果公司辞退的理由是你不能胜任岗位等,那么你可以跟公司多要求一个月代通知金,那么总共就是n+1=7个月。

普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如果公司是违规解除就是2n即12个月,这时候也可以跟公司协商打个七折八折

普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后一种就是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既然做出了辞退决定,如果还继续工作,后期也会有很多的不愉快。现在疫情期间企业很困难,员工也不容易,能协商处理是最高效的方式,以前已做出各种方式的补偿赔偿标准,如何选择就看你自己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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