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和承租权有何区别_居住权和租房住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9:03:25 人阅读
导读:承租房有户口是有居住权。承租住房: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

承租房有户口是有居住权。承租住房: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其实,这里面包括了租赁合同的转租、租赁期限、买卖不破租赁、固定租金等相关法律问题。下面逐一讨论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参考价值。

当承租人想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首先要确定该房屋的证据手续是否齐全,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要让房主备齐;然后,双方应该亲自验收房屋,做好交接工作,一定将房屋设施设备有效性、安全性、操作性能在合同内写清楚。

房屋验收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即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最好使用正规公共租赁平台版本,详细记载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租赁期限越长越应该具体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防止后续发生纠纷各方都会扯皮,打官司无事实法律依据。

民法典实施后,产权可以与居住权分离,让承租人居住权更有保障。产权人如果想长期租赁该房屋,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责任十分关键。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双方最好做租赁合同公证。

因为长时间租赁容易引发纠纷,各方鸡毛蒜皮小事儿都会引发诉讼,必须做好公证,防止双方任意反悔。比如租赁期间租金变化问题,一定约定清楚是采用一次性固定租金,还是随时间持续变化按照市场规律搞浮动租金等,必须写清楚。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想转给次承租人居住,与原房主如何办理手续,是否准许承租人自行决定转租等一系列问题,必须写在租赁合同内。如果约定不清楚,承租人的权利受到影响,自然不能保障次承租人的权利。没有约定的前提下,一般转租行为需要出租人同意,对承租人显然不利。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产权人(房主)将房产变卖,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当承租人表示放弃购买房屋时,房主自然有权选择其他购买人完成产权交易,但是买卖不破租赁仍然有效。即房产虽然变更为新的房主所有,但是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仍然需要继续履行。

买卖不破租赁在民法典规定中有个例外,就是房主的近亲属或共有人想购买该房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无法对抗的。包括房主申请法院拍卖房产时,应该提前五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没有参与拍卖程序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主未通知承租人卖掉了房产,承租人只能提出赔偿请求,不能对抗买受人的购买行为。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像租金这种问题在整个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都是非常关键的条款,必须清楚明确的写在租赁合同内,写的越详细越好。尤其是长期租赁合同,必须明确租金缴纳方式、期限、变更条件等。比如固定租金模式,就必须明确租赁期限内租金永远不改变,每期只能缴纳1500元租金,无论租赁市场怎么变化,双方均不得变更,也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返还守约方所有前期租金并赔偿损失,双方合同仍然需要继续履行。

长期租赁合同必须做好公证,因为这里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发生纠纷的几率很大,只有清楚约定各方权利义务,才是长远租赁合同的有力保障。不然,双方发生纠纷,很快就会解除租赁合同,甚至起诉到法院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双方之间一旦发生纠纷,除非能协商解决,否则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租房,不是自己的。

居住权,可转让、可买卖、可赠送……。

承租权是在他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拥有的权利。居住权可以是租赁别人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自己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拥有的居住权利。使用权是对土地或房屋等物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能于一体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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