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_哺乳期想离婚,该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0:41:1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如果想离婚,提供证明材料(结婚证)以证明你们是夫妻。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得自愿,没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或者逼迫关...



谢谢邀请!

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如果想离婚,提供证明材料(结婚证)以证明你们是夫妻。

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得自愿,没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或者逼迫关系,如果有这种行为,不但婚离不了,还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根据楼主的描述,首先,您的小孩还在哺乳期,您丈夫提出离婚,显然没有任何理由,更没有权利提出与您离婚,您丈夫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条例,严重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法律不会支持男方的离婚诉求,除非女方自己提出离婚。

其次,新《婚姻法》第五条,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但前提是双方没有了感情,才能提出离婚。

再次,女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必须要洁身自好,不能做出对丈夫不忠不义的事情,自领取结婚证后,两人就成为合法夫妻。此时,女方千万不能婚内出轨,生了别人的孩子嫁祸于丈夫,如有怀疑,丈夫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做亲子鉴定来确定孩子的生父是谁?如果孩子不是亲生,男方提出离婚并可以要求女方赔偿一切损失,甚至包括精神损失费。

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财产问题,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金额等等。

新《婚姻法》第七条,如果男方确实要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要与您协商一致后,哺乳期的孩子三周岁前,一般判给母亲。男方必须按时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新《婚姻法》有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生产小孩、哺乳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法律会保护弱势群体的。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按照新《婚姻法》第八条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解释,房产问题,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非共同财产。

总之,现在能组成一个家庭确实不容易,可以讲父母在子女结婚、生育小孩时已经耗尽了多年积蓄和养老钱,所以经不起折腾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妇女承载着生儿育女的重任。哺乳期的宝妈确实非常辛苦,尤其是孩子患病期间。为了照顾感冒的孩子,你已三天没有睡好。想得到婆婆帮助的诉求并不过份,可却被婆婆委婉的拒绝了。丈夫也不理解安慰你,一气之下,你想离婚,放弃一切,只要孩子的抚养权。

静下心来,扪心自问:你与丈夫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反之,仅仅是为了照顾孩子没有达成意愿就要离婚,是否太过草率了,你不要把单身女人抚养孩子的责任看得太过轻松。不到万不得已,别走这条路!

假如你执意要求离婚,也能达成所愿。不知你丈夫是否同意离婚?假如没有异议,商谈好财产、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后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假如他有异议,你可以单方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婚姻感情是否破裂而作出判决。

三思而后行!

不该离!


要离婚,为何当初还要结婚?选择了结婚,为什么还要彼此伤害?

从陌生到相濡以沫,你们难道忘记了彼此携手走过的春秋?难道忘记了曾经的不顾一切和爱的撕心裂肺?难道忘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日子?难道你们忘记了你们还有一个还在哺乳期的孩子?



笔者也是一位结了婚的人,从恋爱走到结婚,其中艰辛可想而知。既然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又因为爱情步入婚姻殿堂,请不要放弃这来之不易的一切。

在爱情里可以有选择的权力,谁都可以率先离开;但在婚姻里不允许,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即使孩子还小不懂事,也不该萌生离婚的想法。婚姻与爱情不同,婚姻中选择离开了,伤害的不仅仅是彼此,更是无辜的孩子!

无论对方犯有多大的错误,我们可以帮他改过,两人在一起生活不就是磕磕绊绊,你包容我,我包容你,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吗?一味的走极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加剧一个家庭的毁灭!

不论爱情里还是婚姻中,双方都应互相包容,人无完人,谁也难免会有错误,互相包容一下,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请不要轻易说离婚!



请珍惜你们来之不易的一切,莫等失去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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