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_工伤保险以赔付公司是否还要赔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3:43:02 人阅读
导读:工伤评残后,除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那部分外,用人单位还应赔偿误工费,以及离开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评残后,除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那部分外,用人单位还应赔偿误工费,以及离开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当地不一致,建议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谢谢邀请,

就所提问题,以个人的认识、理解,略谈二点意见;

一、作为伤者所在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工伤(有的是员工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实际目的是企业为自身减负。因受伤,并已由工伤保险赔付,这作为受聘员工来说真是很好的一件事(特别是由企业出资),同时给企业带来了(减少赔付)好处。

二、工伤保险赔付后,公司是否还要赔付?个人的意见认为;应视伤情而定,区区小事不足挂凿,若伤情严重并影响今后工作生活。或者企业不再聘用,那么,除在受伤之日起的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医药费、受伤之日起的工资、生活护理费、生活营养补充等等补发外,还应视伤轻重程度赔付一定数的安家安抚补助金(具体是伤者与企业协商处理),如企业留用,除上述受伤之起至再上班止,其间的所有医疗费、工资、生活补贴照发补给。具体情况应以伤残鉴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个人不完全成熟之意见,仅供参阅,凡事谨慎、三思而行…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相关费用后,依据工伤的伤残情况以及等级认定由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项目包括工伤医疗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医疗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另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看情况啊,看你单位有没有正常连续缴社保,有没有30日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都有,那么大部分待遇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单位就是要垫付医疗费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如果没有,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给你一部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总之待遇是不可能双重享受的,哪有这么好的事,除非你单位待遇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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