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_政府单位的劳务派遣怎么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17:23 人阅读
导读:比正式工不足,但比同为派遣工人可能还会有余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工基本上属于政府单位的编外补充编制,基本上从事的是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司机、保安、门卫、保洁等。...

比正式工不足,但比同为派遣工人可能还会有余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工基本上属于政府单位的编外补充编制,基本上从事的是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司机、保安、门卫、保洁等。这些岗位都呈现出了辅助性和临时性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也就说可以随时被替代的。

由于政府单位都有自己的编制,这种能够被随时替代的岗位也不可能让内部的正式工去长期担任,在单位资金预算富裕的情况下,就会借助劳务派遣单位招用一批临时工。那么,问题来了,难道劳务派遣工就没有一丁点儿的发展机会吗?NO,机会是大大的有的,就看你如何看待,怎么做。

政府单位的正式工都有自己内部的晋升机制,大批量的临时工也会有自己内部的管理体系。假如你被派遣的政府单位用人量超过100人,光靠单位的正式工来管理,肯定是力不从心的,必然做出“劳务派遣工管理派遣工”的情形。那么,此时机会是不是来临了,一旦有这样的机会,你就要抓住,这样可以为自己以后走上私企管理岗位奠定基础。还有,政府单位,有些岗位,可能也会让劳务派遣工担任,比如会计、文秘、书记员的岗位,这些岗位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锻炼,好好做的话,不害怕以后出去没有饭吃。

所以,比正式工,劳务派遣工没有优势,但你可以从众多的劳务派遣工中脱颖而出,做一个不错的劳务派遣工。

事业单位这三种性质的人员实际上都是临时工,不过因为用工方式不同,在待遇上存在一些区别。

1、备案制

事业单位招录备案制职工一般有两个背景,一是单位现有编制不足又急需招录人员补充力量,于是会现行采取备案制的方式招录人员,待编制有空缺逐步解决;二是单位保留事业属性,但员工已经全部取消编制,比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取消事业编制后,其在职人员都是实行备案制管理。备案制职工的最大特点就是招录人员必须要到人社和编制部门报备,所谓的备案制就是这个意思。备案制管理人员没有编制,根据单位实际定级定薪,有的和在编人员一样拿档案工资,待遇没有区别;有的比在编人员略低,单位不同实际待遇有所不同。不过总体比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要高。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准编制人员”。

2、合同制

合同制顾名思义就是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员,多数集中在公益岗。近几年,随着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正在逐步减少,推进购买服务社会化,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同时也是为了解决部分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各地机关事业单位相继设置推出了公益岗,采用聘用制的方式招录合同制人员,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公益岗有三大特点:一是招聘必须报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招录;二是人员工资由财政列支,纳入经费预算管理;三是没有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外加少量补贴核发待遇,工资普遍较低。正式在编人员到手4000,合同制人员大致也就是2000左右。合同制人员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前景都比备案制人员差,不过比劳务派遣性质的人员要好。

3、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当下机关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事业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雇佣劳务派遣人员,给予一定的劳务费用,由中介机构负责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由于存在中介机构这个环节,必须要扣除一定的利润,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待遇要比用人单位给劳务中介的支出要低。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人员因为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关系,不能转正更不能提拔,普遍没有归属感。劳务派遣人员可以说毫无前途可言。

综上,事业单位备案制、合同制和劳务派遣三种用工方式人员,因为没有编制,无论工资待遇还是职业前景都比不上正式在编人员。三者之内内部如果要区分优劣,政策的排序一般为备案制>合同制>劳务派遣。

在实践中,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在我国越来越普遍。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那么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呢?

首先,从劳务派遣发展历程,劳务派遣在我们国家乱象横生,特别不规范,以前基本是任何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此办法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必须要有行政许可,提高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准入门槛。

其次,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与需要劳动力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关系归属劳务派遣公司,劳动报酬、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一般为6个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护。

最后,社会现实角度来看,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能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的问题。根据劳务派遣的性质,一般劳务派遣的岗位多数为劳动密集型、流动性强的工作,用工单位为了方便、快捷找到匹配自己的劳动力,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力市场服务,省去很多成本。从此角度考虑,劳务派遣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社会现象来看,劳务派遣公司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劳务派遣员工往往得不到法定的待遇。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于长期从事劳务派遣单位定期向社会作出关于劳务派遣的公告。

关于这个问题,解释几点:

第一,行政机关的财务岗一般不会安排劳务派遣这样的临时工从事,最低要求是借调二层事业编人员,这是由其岗位特性和重要性决定的。你说有单位招劳务派遣人员干财务,我持怀疑态度。

第二,劳务派遣可以在行政机关干一辈子吗?有岗位需要,可以。行政机关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向财政、编制和人事部门报批,经同意后才能招聘。因此,行政机关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和聘用制人员实际上是有指标的,只要这个指标不取消,单位有工作需要,就可以一直使用岗位,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只要不犯错误,三到五年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可以续签,一直干到退休。

第三,尽管劳务派遣可以长干,可从个人长远发展考虑,不宜久干。劳务派遣的缺陷很明显,工资低,不能转正,没有归属感,但凡个人有点想法,都不应将大好青春耗费在一个临时工岗位上,选择重新找工作,或者努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才是出路。干劳务派遣只能作为过渡。真把劳务派遣当一辈子的职业,除非家里有矿,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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