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_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女名字的,离婚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22:41 人阅读
导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离婚双方是不可以分割他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离婚双方是不可以分割他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从法律上来讲,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子女是不能够分割的。



在日常生活中,的确会出现这种情况,男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写在自己的名下,然后把这套房产作为婚房,让小两口就居住在里面,之所以写在父母名下,父母他们担心,小两口虽然结婚了,但如果把房产写在男方的名下,或者是男方和女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分割这样的房产,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担心,有些父母就把出钱买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不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可能子女会说了,父母以前说好的,把这套房产要给我们小两口的,那这种承诺算不算数呢?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房产赠与,不仅要有赠予的意思,也就是说要把房产给他人的这种表示,同时还要求,房产必须过户才可以,在房产过户之前,父母是随时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说,即使父母有了这样的承诺,但在实际上一直未过户,那父母是随时可以反悔,不把这样的房子给子女。



综上,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小两口离婚时是不可以去分割的,因为不属于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你们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你的情形,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不需要任何证明,法律上认可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予。

当夫妻之间买房涉及到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这个时候房产的归属会出现一定的纠纷,不过这些一般在离婚的时候突显,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一般来说是视为是对其子女的赠与。

在婚后按揭购房时,情形就不同,首先要明确按揭,是指不能或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购房者即商品房买受人向提供贷款的银行即按揭银行提出申请,由购房者将其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益质押(经常被叫做抵押)于按揭银行,或将其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取得的商品房抵押于按揭银行,按揭银行将一定数额的借款贷给购房者并以购房者的名义将借款交由开发商用于支付房款的行为。

不论期房还是现房,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物权法》第17条规定,该房屋应该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这种按揭购房属于婚后购置,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实质上是夫妻双方以婚后共同财产来偿还该按揭所购房屋的债务,即夫妻共同房产,但是对于该类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下,因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形,公平的分割。

您好!针对于您的问题,本律师观点如下:

1.结婚之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该房产一般视为一方父母赠与给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另有明确的约定除外。

2. 既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般均等的进行分割。

3. 如该房产是有按揭贷款的,按揭贷款的负债也是夫妻共同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易美玲律师,如您有更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关注我的头条号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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