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缴有什么好处_交社保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7:43:46 人阅读
导读: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啊员工各种利益得到保证了,才能好好滴为公司服务呀员工身体好了,才不至于动不动请假呀谢邀!首先讲讲个体户,个体户规模小,对注册资金要求不高,但是...

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啊

员工各种利益得到保证了,才能好好滴为公司服务呀

员工身体好了,才不至于动不动请假呀

谢邀!首先讲讲个体户,个体户规模小,对注册资金要求不高,但是在经营过程中要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经营出现亏损巨大,则你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承担责任。

公司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大,注册资金有一定要求,可以足额缴也可以认缴,看自己实际情况,这个取决于你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成立公司是两人或以上的投资人,如果是一个人投资(也就是一个独资),当公司出现亏损或巨额欠款时,有很大可能会认定你要承担无限责任的。

接下来是税收了,取决于你的营业额和你在经营过程中能不能取到进项增值税发票,如果营业额不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有进项票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

一点浅见,不足之处请见谅。

这个还真没仔细想过。。这有什么讲究啊?等待专业大神解答。。。

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数)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与认缴制度相对应的是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实缴制度是在营业执照签发之前,股东(发起人)需要将全部或者部分资本打入公司对公账户并验资。那么,资金打入对公账户后,资金为公司财产,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的财产不受非法侵犯。这样,在公司成立初期,公司账户上有大量的资金,而没有较多的业务。这样不利于资金流动,造成资金闲置。而且,在公司法实行实缴出资的时候,公司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较为普遍,不利于司法实施。认缴制度是指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发起人)只需要认缴完出资额即可,并不需要打入对公账户并且验资。这样,股东只需维持公司运转即可,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待有业务的时候,根据实际需要入资,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资金,防止资金闲置。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500万,实际出资30万,意味着在公司出现破产,对外负债等情况下,所有股东共付负有470万资金范围内的偿付义务。

公司注册实行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依然要对实缴资本进行监管。

一方面,实行认缴登记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政府部门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

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列举了27类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这部分企业的注册资本依然实行实缴制,因此,《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留了对实缴注册资本的管理,两虚一逃主要针对这类企业违法行为依然进行监管。


谢邀。

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对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推动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但认缴制并非股东不缴注册资本,而是按照章程约定的期限缴纳出资,如果到期不缴纳出资,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要求你到期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你让你在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所以你说的小股东虽然离开了,但如果他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话,有可能以后会被公司要求按期缴纳出资或者可能被公司债权人起诉承担在未缴出资范围内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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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其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

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宣传员工福利的一种方式。相对于不交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如果咱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仅让劳动者感觉员工福利好,还会觉得咱们公司合规合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招收人才的竞争力更大。

而且一二线大城市社会福利跟社保年限挂钩(如北京市摇号和购房资格都要求5年社保,积分落户要求7年社保,孩子上学需要3-12个月社保等),所以有追求高质量生活的人才也会选择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

最后,依法合规缴纳社会保险,不管是对于未来上市需要开具的社会保险无违规违纪证明,还是办理各项企业资质都是一项不可避免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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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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