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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要带什么_签劳动合同需要带什么?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5:58:0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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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谢邀。楼主能在这样的企业待两年,说明对企业还是有一定满意度的。当然,像楼主描述的这种公司真还不少,比如说门面式服务行业和作坊式生产企业乃至淘宝电商企业等等。先不...

谢邀。

楼主能在这样的企业待两年,说明对企业还是有一定满意度的。当然,像楼主描述的这种公司真还不少,比如说门面式服务行业和作坊式生产企业乃至淘宝电商企业等等。

先不说维权的事儿,之所以这些企业敢不签合同.敢不给加班工资.不给年假,主要基于几方面原因:1.员工维权意识薄弱或是怕增加维权成本不想去维权。2.企业基于成本考虑压榨员工的违法成本低,加上职工维权的少,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违法气焰。3.全社会劳动合同遵法.守法.宣传的氛围和意识仍不够。以及部分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意无意的偏袒用人单位导致职工维权步履维艰。

只有当每个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体勇于.敢于且容易维权时,企业才不敢肆无忌惮的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不会造成法律和现实执行的两张皮现象。

那回到楼主的问题上来,如果维权的话,从现实操作经验来看,跟企业协商签劳动合同.要求补发加班费和给予年假估计是走不通的,势必要进行劳动仲裁乃至向法院起诉维权。

下面就楼主的情形应该有哪些合法权益进行说明:

1.工作两年未签劳动合同,应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年薪假或是补发应休未休年休假期间3倍工资。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韦喜律师为您解答: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韦喜律师,专注于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本人将不定期分享原创的法学理论及实务文章,欢迎大家关注。

不需要户口本,需要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要劳动者缴纳押金,不能扣押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等

劳动合同他就是,双的随便出问题的,一种法律制度。或者单位吧他的一切本能和技术等配养好啦,他要随便走人。一,或者是单位随便无顾的不用员工了。他有双签定合同的,条款约数规定。二,如果每一方出现在步法行问题,安条款处理。三,如果任何一方,单方出现违约问题,就安合同的规定条款来处理。无规矩,不成方园。如果双方不犯任何违犯规定吗,废纸一章。如果一方违犯者吗,就起了一定法律效率。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试用期必须!一定!铁定要签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国家的法律是严格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什么合同

必须是依照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试用期合同或者其他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和认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

很多人不知道劳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而签署了一些违反《劳动法》的合同,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失。在签劳动合同时候一定要注意: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一年一签、三年一签等,但是同个单位跟同个劳动者在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满10年的,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些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需要注意的,试用期是一定要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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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同企业签劳动合同时,有多少人看过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依法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确保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形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于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都是标准格式,而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要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所以其实看不看关系都不是很大。

对于比较正规的单位,劳动合同都是根据劳动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进行修改,修改完善以后,要通过工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审定通过的劳动合同,才叫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劳动合同看不看其实作用都不大,都是固定的,标准的条款,我们个人再签定劳动合同时,只要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仔细细看的。很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要提前几天发给员工,让员工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作为我还是要仔细看几遍的。

如果通过仔细看了劳动合同以后,有疑问的可以及时咨询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特别是对于劳动合同中的空白部分,需要个人和公司进行协商,有的是员工自己填写,有的是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帮助填写。对于标准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正本一样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比如建立协议薪酬的人,或是薪酬不能公开等,都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当然在实践操作中,我相信很多人是没有认真仔细看过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但不管在签订之前是否看过,今后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对于不符合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在进行劳动仲裁或是提起诉讼时,对于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得不到劳动仲裁部门或是法院的支持的。

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时,除了个人的劳动合同之外,还有集体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是由工会代表职工和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还需要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集体合同,人社部门都会责成企业重新修改签订。个人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实是和集体合同紧密关联的。

综上所述,我们在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可能认真看过劳动合同条款的人比较少,但也有认真看过的。不管属于是看过还是没有看过,只有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才属于有效的劳动合同,所以对于没有看过劳动合同的人也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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