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会被开除公职吗_免于刑事处罚是否开除公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52:42 人阅读
导读: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不良影响”。这要从公务员的政务处分说起。什么是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本质上是一种政务处分。公务员政务处分的种类规定在《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

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这要从公务员的政务处分说起。

什么是开除公职?

开除公职本质上是一种政务处分。

公务员政务处分的种类规定在《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可见,开除公职是最严厉的一种政务处分。它比撤职的后果严重得多。撤职的后果是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说白了,以前是局长,现在把局长撤掉,权力没了,但编制还在,有班上,有钱拿,仍然是公务员身份。可一旦开除,就清出干部队伍,丧失公务员身份了。

那么,犯了什么事会被开除公职?

2020年6月20日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三种情形: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法条说得很清楚了,相信不需要过多解释。

但是,党培养一名干部是非常不容易的事。长期的培养需要倾注大量的资源。现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肃清问题干部,净化政治生态。但说实话,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组织是很痛心的。

因此,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

不一定。

我们接着看法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根据第三款的规定,“公务员被判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但话也没说死,还有后半句:如果造成不良影响,就予以开除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有,就予以开除;如果没有,撤职即可。

一点后话

总体来说,法律对公职人员有更高、更严的要求。但很多人往往觉得,公务员犯罪了,就一定要“重办”。其实这并不那么符合法治精神。我们国家的法治理念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

作为一名公务员,还是要恪守法律,对得起良心,守得住底线。这里以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第三条结尾:

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依法执行公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这五个字,比千斤重!

问题是:判处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已经开除党籍,公职可以保留吗?

答案是:要区别不同刑罚种类、不同身份公职人员而定。

一、判处监外执行犯罪人员

判处监外执行犯罪人员,主要有下列情形:

(一)管制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也就是俗称的监外执行。

(二)拘役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拘役,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指定监管场所执行,也就是俗称的监外执行。

(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新的犯罪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俗称的监外执行。

(四)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二、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

国家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工作人员,既国家公务员,以及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国家公务员

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犯罪被判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罚,也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无论收监执行、监外执行与否,一律予以开除公职行政处分。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也就是俗称的监外执行。

(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当然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俗称监外执行的。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判处刑罚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处理。



五、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指的是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依法判处刑罚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处理。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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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以及《内务条令》,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但是,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

对此情况,没有明确规定,现实中各地采取迂回措施,比如降级或者撤职、劝退、调离等等。主要看各地情况。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此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这个要结合他所犯的罪,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决定。 公务员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与开除公职的规定如下: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拓展资料: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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