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户土地征收么补偿_企业承租土地遭遇拆迁该如何争取征地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3:37:27 人阅读
导读:承租土地实际上就是土流流转,土地的出租人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土地的承租人是指土地流转的受让人,也就是租土地来生产经营的人。承租土地合同到期被征收后,承...

承租土地实际上就是土流流转,土地的出租人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土地的承租人是指土地流转的受让人,也就是租土地来生产经营的人。

承租土地合同到期被征收后,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承租人(受让方)要想获得经济补偿,必要符合以下两方面条件: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承包方)同意并在租来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

承租人租到土地后,经出租人同意,并在租来的土地上投资得有相关固定资产,比如土地改良,生产设备,租土地期间种植的苗木果树等。土地被征占时有权对自己投资的资产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租土地的人要在租来的土地上有经济投入,要有可赔偿性的固定资产,没有投入,没有可赔性固定资产,土地被征占时,国家只对土地承包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经济补偿,租土地的承租人享受不到土地补偿款的。

二、与出租人签定投资补偿协议。

也就是说承租人在租来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承租人要与出租人在出租协议中约定土地征占补偿事项,只有依法签定土地征占补偿事项后,承租人在承租土地期间的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才能依据协议约定获得经济补偿。未签定补偿协议,承租人私自投资建设的,土地出租协议到期,土地被征收的,一切补偿均归土地承包人,即土地出租人。

总之,租土地经营的人,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租土地时一定要在土地出租协议中约定相关的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未约定不能轻易投资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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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究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当明确“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通常指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生、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我们通俗的理解便是公租房的出租人(或房东)为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承租人为一些符合条件的城市工作群体。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公租房拆迁补偿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此可见,公租房拆迁,房屋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补偿安置的。

二、进行安置或产权调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此,对于承租人的保护,可以由被拆迁人进行安置,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产权置换直接进行。

三、对已搬迁的支付搬迁补助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此,在征地拆迁时,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最终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而定。

一般企业拆迁的补偿包含: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企业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2.厂房重置成新价。也就是企业厂房重置再建需要的钱。一般实践中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只要符合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当按照房屋来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一般来讲,包含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财务费用损失,各地有所不同。

4.装修附属物。实践中企业生产所用的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5.机器设备搬迁费用。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的搬迁费用。

6.奖励费。为了鼓励企业配合拆迁行动所给与的费用。

想要争取补偿高一点的话,自己手中得有证据材料。土地证之类的。

其次,找政府项目的违法行为。这样容易和政府谈判获得双赢的局面。

最后,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维权。毕竟企业拆迁中的利益比较大,一不小心容易损失一大笔补偿。

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转移,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对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收权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被转让的,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以下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6点裁判规则,希望可以帮到您更清楚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主管的范围。

2、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转移,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对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收权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被转让的,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3、国家收回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农民集体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4、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5、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就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过程,就缔约纠纷、合同形式、合同订立时间、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等发生纠纷的依据调解仲裁法处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6、一方当事人未向村民委员会要求承包土地的,仅就他人已经承包的土地主张权利,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范围。

首先,租用农村土地建房时,首先需要判断租用的土地是否可以建房。土地性质是否是农村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如果在耕地或荒地上建房,房屋能否补偿是有待商榷的,有可能按照违建不予补偿。

其次,建房时需先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乡村建设的要求。如果没有办理该证件,在征收中可能也存在不予补偿的风险。其中,最好办理房屋产权证,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在遇到征收时,以免产生纠纷。

最后,关于房屋被征收后补偿这一部分。一是土地这部分补偿是归原土地所有权人。二是房屋补偿这部分首先看您与出租方签订的租用协议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一般先看当地补偿政策对房屋的规定。当然作为房屋建造人,对房屋被征收的补偿款是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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