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们经常听到新闻中讲到犯罪团伙这个名词,有时候也会看到犯罪集团。那么这两者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不是一样的,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上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首先两者在定义上是有区别的。犯罪团伙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而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具有稳固组织性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也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其次两者的特征也是有区别的。
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较为松散,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团伙成员不固定。
犯罪集团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犯罪活动,犯罪集团是为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而组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组织纪律比较严密,一般有实施多次犯罪的计划,有些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犯罪团伙: 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 (1)组织结构,较为松散; (2)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 (3)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 (4)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 因此,犯罪团伙是一种介于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之间的犯罪组织形态。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特征有犯罪性,集团性,危害性犯罪集团是我国近几年来重点打击的对象。
你好,一、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 二、集团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 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1、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 2、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3、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上说的犯罪集团是最典型的有组织的犯罪,犯罪集团就是三人以上为了实施共同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组织。有组织的犯罪中参与犯罪的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按照分工来分的话有实行犯(就是用具体行为来实施犯罪的人),帮助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知道这种犯罪分子就是为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分子提供犯罪便利犯罪条件如提供犯罪工具)组织犯(可以把这种人比作指挥、分派职工工作的老板)还有就是教唆犯(唆使本身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去犯罪)有组织的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那么一般的共同犯罪的要件是:一主体条件(两个以上的有刑事责任能力人,自然人和单位也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二犯罪行为(参加共同犯罪的人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说的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为了达到同一个犯罪目的而实施的互相作用的行为)三是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他们之间的犯罪故意是有意思联络和沟通的)那么有组织的犯罪就是比共同犯罪的一般要件多了一个有组织,就是有组织的犯罪是经过谋划,计划而后才实施的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00犯罪集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有三人以上组成;(2)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3)是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1、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2、犯罪集团基本特征: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办理团伙犯罪案件,凡其中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应按犯罪集团处理;不符合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就按一般共同犯罪处理,并根据其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情节,该重判的重判,该轻判的轻判。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4)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需要共同偿还么?不还钱会影响对方的信用记录么...
2022-06-08 12:06:44 8人阅读
第一,劳动者有续签意愿。劳动者想签,单位拒绝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承担相应的经理责任...
2022-06-08 12:06:44 4人阅读
2022-07-06
2022-07-06
律师主动电话与您联系,遇到紧急问题,直接沟通效率更高。...
严格三重认证
细分领域
城市分站
注册律师
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