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交罚金影响减刑吗_刑事案件罚金不交能减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17:08 人阅读
导读:影响啊,影响可大了,不交罚金的话坐牢至少要多坐半年,法律条款笔者就不赘述了,直接说产生的严重影响。一、不交罚金,第一次减刑会推后根据最新的关于减刑假释和计分考核...

影响啊,影响可大了,不交罚金的话坐牢至少要多坐半年,法律条款笔者就不赘述了,直接说产生的严重影响。

一、不交罚金,第一次减刑会推后

根据最新的关于减刑假释和计分考核规定,如果不交罚金那么第一次减刑需要从入监开始满两年后才能减刑,而如果交了罚金,只要一年半就可以开始减刑了。

二、不交罚金每次减刑都会被扣减

如果不交罚金,那么每次减刑都会被扣减,扣减幅度各地可能不一样,但差距不会太大:在不考虑立功表现只是正常改造的情况下,每次减刑只能减九个月,一般扣减会扣减两个月,那么每次减刑最多就只有七个月了。最后算下来,交了罚金的话最少只需要服刑四年十一个月,不交的话最少需要服刑五年六个月,相差七个月。

三、不交罚金不可以假释

这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不交罚金是绝对不可能假释的,连申报的机会都没有。如果获得假释的话,实际在监狱服刑最少只需要服刑四年。

四、不交罚金会当老赖

现在对老赖的执行力度越来越严了,什么不能坐车不能坐飞机的,法院还会上门强制执行,等服刑结束回家后,生活会受到很大影响的,而且五万块也不算多,还是早点交了的好。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的罚金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罚金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并且也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争取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判五年,羁押21个月。罚金交不起,能够减刑吗?

判五年一共是六十个月,已经羁押二十一个月,那么剩下的还有三十九个月。如果缴纳了罚金,表现好的话,有可能减刑九个月左右,表现优秀有可能争取一年左右。

不过,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罚金和民事赔偿不履行的,减刑会受到严格限制。。具体表现在首次减刑会推迟,每次减刑幅度会压缩,两次减刑间隔会拉长,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

因此,如果罚金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建议交清了为好,以免影响自己减刑假释。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减刑时应随案移送以上材料。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可以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核实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原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出具相关证明。  刑罚执行期间,负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原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

谢系统邀约!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判刑往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刑期加罚金的判决,其实罚金是属于财产刑。那么,拒不履行财产刑的判决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视作不认罪悔罪,从重处罚,拒不履行财产刑那就用实刑来代替,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到监狱执行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原来判处4年的,现在就判5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在监狱执行刑期减刑考核更加严格,减刑幅度受到限制。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个通知,其精神是: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甚至乎,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比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果在一审判决之前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拿到对方家属谅解书,使社会矛盾最小化,那么刑期判的一般比较轻,比如有期徒刑13–15年,如果拒不赔偿受害者家属,那么刑事判决最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甚至死刑立即执行,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所以说千万别报这侥幸的心里去犯罪,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但是一旦不小心犯了罪,也要想办法积极弥补,追求社会矛盾最小化。钱没了可以再赚,自由和青春逝去了将再也回不来!

我是资深实体行业从业者珠宝届的小呆萌,社会、法律、经济问题达人,我不赞同你每个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欢迎评论留言补充!

当一个触犯了《刑法》的人,被解除刑罚前,小命就攥在司法程序手里,要想重获新生,只有依法行事。别无它路,有人说:我关系硬,人脉广,活动几下就能如愿以偿。但这样的犯罪人有多少呢!所以,别想美事,把五万元罚金交了,争取好态度,多减刑,早回家。只要有自由,别说5万,就是50万照样能挣回来;不交罚金,肯定影响减刑,多坐几年多受罪,等于混吃等死,有啥意思呢?

题主问答:弟弟被判无期,罚金五万,如果没有处于罚金,或许已经在“路上”。等于化五万买了条命,是法律的仁慈和宽容。不交罚金,肯定会得到法律的回报。

无期徒刑是带附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且改判有期之日才计算刑期,同时把剥夺政治权的附刑改为2年或者3年,附刑是服刑完毕才开始计算。这一路那一步走不好,都要服付出生命的代价。不交罚金说明服刑人不服判,不思过,不悔罪。在无期变有期,附刑改判,服刑年限方面都要受到限制,特别是有缴纳罚款的能力而拒不执行者,更会得到严厉惩戒的,即然服从判决,就要遵守判决的每一项判罚,不要抱侥幸心理想节约5万元,很是得不偿失。

无期改有期,监狱服刑2-3年就改判了。但必须是认真接受改造,悔罪,改过外加反省深刻。这一切都是执行单位监狱,有一套严格的考核标准。

改有期一般20年至25年不等,有特别的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直接改判12-15年的有之。改判后二年后又有减刑机会,依此计算,坐监12年至20年正常。如果不交罚金就在20年左右考虑了,这个账首先要算明白。

服刑人员减刑多少,最终中法说了算。监狱只有提名报减刑的权利,中检会全程跟踪监督。不交罚金,该二年报减,或许三年以上,该减二年减一年半,这是法律条款严格执行的后果。说严重不交罚金,就是不接受判决,对法律有抵触情绪,能够多减少坐吗!因此,无期不交罚金,对减刑是有很大的影响。除非没有交罚能力,这也必须得到法院和检方的认定才算数。所以,敢快交清罚款,争取法律的宽恕。早日获得自由才是正确的选择。

先区分两种情况:你是有钱不交还是实在没有能力交。

不过我觉得更大可能是你有钱不交,因为法官在判处罚金刑的时候,通常会考虑到你的履行能力。如果你没有履行能力却被判处了罚金刑,就会导致空判,从而有损到判决的权威性,所以法官通常不会不考察你的履行能力而判处罚金刑。当然了,我这里用的词只是“通常”。



首先,有钱不交,最先的后果是,法院对你的财产强制执行。首先法官会查清你的财产,并对相当于罚金数额的财产进行查封、没收并上交国库。查你的财产状况并不难,现在法院执行局的执行系统跟全国各大银行、金融机构都是联网的,轻轻动下手指头,你的账户的钱就查的一目了然。有不动产等财产的,也能够查到,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当地调查,当地包括基层政府、居委会、普通公民等都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所以,法院真要来真格的,你想躲避掉是不大可能的。

其次,刑案被告人,如果交付监狱执行了,会影响到减刑、假释。因为你没有履行财产性义务,可以认为你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悔罪不好,从而不予减刑,更不会假释,那你就等着坐穿牢底好了。所以,有的罪犯尽管开始时躲避掉了履行财产刑的义务,但是入狱一段时间后反而又积极履行起自己的这一义务来,以尽可能获取减刑机会,毕竟坐牢的滋味也不好受。

再次,无论任何时候,只要你有钱了,法院都有可能让你继续承担起罚金刑义务。不要以为能躲过一时,就能万事大吉了。罚金刑不同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以执行时你现有的财产为限,当时财产被没收了,执行完之后你又靠自己努力挣了新的财产,也不会再没收了;但是,任何时候只要你有钱了,都有义务缴纳罚金。只不过,法院不会一直调查着你,案结后看你没钱也就那样了,但是如果不幸你又进入了法院的视线,那你就很有可能要继续履行你的义务了。

最后一点,是在民案中的情况,那就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了黑名单的,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住豪华一点的酒店,也不能进行任何高消费,并且会被曝光。以后别人跟你做生意,都能事先查到你是个老赖。我很好奇身上被牢牢贴上“老赖”标签的人,是怎样一种体验。

当然,刑案中还没有类似这种做法。被判处了刑罚,已经比较可怜了,毕竟人身自由被剥夺了,有公职的公职也丢了,终身背负着犯罪的标签,可能以后找工作等等都不好找。国家没必要还要为了几个钱再羞辱你一番,毕竟自由是比金钱更大的价值。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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