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强占房屋什么罪_强占别人房屋构成什么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57:57 人阅读
导读:欠债不还,固然不对,对于合理合法的债务,债务人还是应当及时偿还。但是,对于债权人追债,还是需要合法的途径进行,采取非法方式要债,即便事出有因,也将涉嫌违法犯罪。...

欠债不还,固然不对,对于合理合法的债务,债务人还是应当及时偿还。但是,对于债权人追债,还是需要合法的途径进行,采取非法方式要债,即便事出有因,也将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住宅属于公民财产,自然也不能任意侵犯。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都对公民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伤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还将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问题情况同样这样,虽然债务人欠债,但债权人通过侵入他人住宅的方式要债,显然是违法行为。所以,尽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再通过司法执行,由法院拍卖房产清偿债务。

用物担保的,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还款届满无力偿还时,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即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借款到期,债务人无能力还款的,双方可以协商以担保物折价归还借款,此时债权人可以得到物 的所有权。双方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判决后或调节后,可以将担保物折价,变卖,拍卖,此时债权人也可以得到物的所有权。双方既没有协商一致也没通过法律,就占有担保物的,是侵权行为。

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担保,本来就是实现债权的保障!

既然担保了,就要承担责任!有的担保人,根本就没有风险意识,在签字的时候,就没有为债务人买单的心理准备!

担保人被强占了房子,可以起诉让法律确认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让夫妻非担保一方以非夫妻债务的理由起诉。

以侵占罪定罪处罚,可以起诉或是直接报警,一般会强制其归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 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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