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缓刑期间有什么要求_缓刑期间有什么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1:29:46 人阅读
导读: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判缓刑的罪犯,此时也会有相应的考验期,当然这就要求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小心注意,严格遵守规定了。而缓刑的适用,有具体的条件,对于不慎涉及犯罪的犯罪人而言,笔者建议您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样才能能够更好的收集自己罪轻、平时表现良好的相关证据,争取到缓刑的适用,才能少受牢狱之苦,早日回归社会,更早回到家人及亲友之间。

所谓缓刑,就是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一类犯罪分子一种附条件不执行。也就是说,判了缓刑,不用到监狱服刑了,只要在考验期内没有新的违法犯罪活动,服从监管部门的管理,考验期满就视为刑罚执行结束。如果考验期以内有违法违规,则要收进监狱重新服刑。

以下介绍一下缓刑的知识。

1、缓刑的条件。

判处缓刑一般是有四个条件,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的刑事犯罪人员,可以判处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条一般是审判机关征求犯罪分子常住地司法局,他们同意的话就可以。

以交通肇事罪为例,一般来讲,普通的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醉驾等情节,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惯犯累犯,积极赔偿,受害方出具刑事谅解并且住所地司法局同意的,可以判处缓刑。

2、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

一般来讲,符合上述缓刑条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这三种情形应当宣告缓刑。

3、缓刑的执行

缓刑由住所地司法局负责执行。

当事人收到缓刑判决后,应当持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住所地司法局社会矫正科报道。填写一些表格,学习一下相关的规定,缴纳一笔保证金,领一个GPS手机卡,然后就可以回去了。缓刑期间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确需离开应当书面向司法局请假),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就可以了。期间要是违反规定,违法乱纪,司法局有权取消缓刑收进监狱服刑。

以上回答供参考。

缓刑,指对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制度。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后不会限制人身自由,但要接受社区矫正机关监督,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切不可再犯新罪。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两个月至一年;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一至五年。那么缓刑期间都要做什么?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限制: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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