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有继承权_离异后随女方的子女,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0:21:37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遗产的分割按法律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即然你们己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已...

谢谢邀请,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遗产的分割按法律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即然你们己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已进行了分割处理,所以离婚后的原来配偶有一方因故逝世,他(她)的财产与前配偶没有任何关系,前配偶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如果因故逝世的一方,在逝世前立有遗嘱,公证文书或有法律认可下的遗言,将财产一部分或全部,分配给前配偶的情况下,前配偶才有继承遗产权力。


【律师观点】:这个要分以下二种情况来看

第一:女孩生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在我国继承一般分2种,一种是法定继承还有一种是遗嘱继承。如果本案中,女孩的生父死亡后没有立下遗嘱,那他的子女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的女孩绝对有权利来继承他生父的遗产。请记住我国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妻子父母和子女。

第二:女孩父亲有遗嘱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其死亡后的遗产。如果前夫没有给自己的女儿在遗嘱中留下相应的财产,那女孩就没法分得遗产。

第三;这也是大家比较容易忽略的地方,如果前夫的死亡时间早于女方的公公和婆婆,那这里面就会产生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女孩爷爷奶奶死亡后本来应该由其父亲继承的财产,由该女孩来代替她的父亲来继承。

继承主要有三种方: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情形均没有的,则按照法定进行继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其遗嘱表明遗产由他人继承,那么该子女则没有相应的继承权。

在其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则继承开始后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那么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且该子女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情况下,即使其并未被其直接抚养,其仍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孩子,继承权不受影响,也就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夫妻二人的孩子都可以继承,这个不需要怀疑,继子女只能继承他她原父母的财产,也就是生父母的。继父继母的财产,他她无权继承。当然如果再婚了,又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可以继承再婚夫妻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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