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_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5:51:12 人阅读
导读: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无效;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行为、身份行为无效。  此外,还有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登记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包括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公司设立行为等。

只要是双方具有签订委托书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这些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成立要件是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所必要的要件,亦称构成要件,包括一般与具体两种。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为构成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需要普遍具备的条件。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区别:

1、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扩展资料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a.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b.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根据《民法通则》 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只能实施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在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除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受该条件的限制。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 这种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 1.标的合法 2.形式合法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可以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1.一般生效要件分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标的物(是否可能、确定、妥当、合法)、意思表示是否自由和一致。

2.特别生效要件则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和期限以及某些特别法律行为所有办理的特别手续。

合同只要双方签订了,就受合同约束。如果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一定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公正,如果合同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帮助把关。如果是一般合同,只要双方自愿,条款公平就可以了。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确定。(有的民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只有一名)

2.意思表示明确。(有的民事行为只须一个意思表示,比如抛弃动产;有的民事行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比如买卖合同)

3.标的确定。标的是行为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要将标的与标的物区分开来,标的的外延比标的物的外延广阔,即标的物是标的的物化。比如汽车,房屋等;而标的可以之权利或者义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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