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有编制的吗_劳动合同制,是没有编制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5:40:45 人阅读
导读:区别: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

区别:

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

正式员工,曾经听起来让人多么羡慕的一个身份,但是随着国企市场化进程加快,所谓正式员工其实早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只不过大家习惯意义上还是喜欢使用这个词,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国企虽然普遍开始实行全日制合同制用工,但是无固定期限式的合同,其实差不多就是终身用工,所以很多人还是认为正式工这种说法还是存在的。另外一方面,很多国企为了区分全日制合同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也还是习惯将全日制合同工当作是正式工,至于劳务派遣用工,相比于全日制合同工,就好比是没有身份和没有保障的代名词。

其实国企和央企用工,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探索,从开始的几乎是终生制,到后面的正式工再到现在的全日制合同用工,每一种摸索的背后,其实都有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毕竟国企和央企虽然背后是国有资本,但是用工方式还是要合乎市场规律,还是要合乎法律规定。当然一提到国企和央企,即便现在实行的是合同制用工,但是由于人们固有的观念,加上很多央企领导甚至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而且一旦进了国企央企,很少有人被开除,除非是他自己辞职,不然基本就是所谓的铁饭碗,这也就是为什么到现在很多人一提到国企还是觉得大多数都是正式工,国企上班就是铁饭碗,甚至是仅次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好工作。

所以,正式工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全员合同制用工要想和正式工不再划等号,还需要国企央企在市场化进程中继续乘风破浪不断前行。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更多职场精彩话题,点击关注职场问答达人九品职麻官,大家一起来聊聊职场上班那些事儿。

首先,谢邀。我从工资、其他待遇、发展等几个方面来分析

工资待遇(差别小)

国企里合同工和正式编制人员在工资上是有差别的,但是差别不是太大,如果是基础岗位,编制人员比合同工多10%-20%。这个相差比较小,也不是最终决定钱多少的因素。

福利待遇(差别大)

这一项可以说是差别比较大的一项了,重点说说。比如每个月的绩效、季度奖金、年终奖、过节费、补贴等等差别很大。国企编制人员在以上说的这些费用中是合同工的2-3倍。所以真正拿到手里差的多的部分来源于此。这也是很多人一直想从合同工转向体制内的原因之一。

发展空间(差别大)

基本上合同工的发展空间是很小的。一般进单位初会签订一个3-5年的合同,当合同期满之后,很可能会再换一拨。因为正常签合同是第一次3-5年,第二次就10年了,10年后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所以企业会再这部分开源节流的。如果确实是人才留下没问题。如果想退掉你,那么等合同到期就解除合同关系即可。到时候再招一批新人来,工资要求还低,还会比较好用。这就是企业的想法。而真正的晋升空间也是只针对于编制内的员工而言的。所以很多人挤破头都要进去编制内。

今后的发展趋势

目前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很多国企和央企都在改制,基本不再招聘编制内的员工了,所有新入职的都是合同工,这也是国家发展的一个趋势,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之外,其他所有的企业都向合同工靠拢,不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10年也可能上百年,毕竟这种间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不是那么好分割的。

事业单位的工人,有三种类型,使用编制的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还有劳务派遣工。事业单位人员虽然不止这三类,但这三类最为典型:

1、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合同工: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管理,虽然没有完全规范,但已经开始了。在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也要签合同,但是是干部,工勤岗位的合同工,才是真正的工人。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一样,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都是正式职工,只不过身份上有区别,工人想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只有通过竞聘,但这种机会通常不是很多,也是针对所有的干部工人的,没有专门为工人设置的竞聘岗位,工人要想在这种竞聘中获得成功,实在是太困难了。

(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为全民工、集体工和合同工,全民工、集体工是正式职工,合同工是编外聘用人员。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前两种工人类型已经全部消失,现在剩下的只有合同工了,也不能再简单用合同工来区别是否是聘用人员了。)

2、聘用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是不占编制的,也不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编外合同人员。由于编制限制,与工作产生的矛盾,机关事业单位都会使用一部分聘用合同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聘用,地方财政统一供养,分配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或者由人社部门授权,用人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养,自行管理使用。这部分合同工虽然不能使用编制,不是正式职工,但最起码是与人社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有什么纠纷,或者发生工伤事件,单位是要负直接责任的。

3、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用人单位支付一笔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其工资、五险一金等都是由派遣公司负责的,如果出现纠纷、工伤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负责的。如果派遣公司倒闭或者破产,用人单位才会接手处理。这就是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最大的区别。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