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_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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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员工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或者说提出离职的时候,是否明确指出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所以才导致员工提出离职。如果明确了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过错而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有些时候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比如,在离职申请上只是笼统的写自己要离职或者有的干脆写的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法体现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那么原则上这是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上社保的这些情况,劳动者想提出离职的话,必须要在书面的辞职报告上明确指出,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所以自己才不得不离职,只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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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竞业禁止协议就比较流行了。
首先,劳动法里对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是单位和个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协议里是需要写清楚限制的内容、期限及具体要求的,但同时用人单位对个人的经济补偿金额、形式也是要载明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个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竞业限制条款自然就不再有效力,个人完全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如果原来的竞业禁止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没有约定,其实是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要么用人单位支付补偿,要么该协议终止。个人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是涉及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类的纠纷。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进行看待,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概念。
先说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没有法定过错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如果无故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这里面的经济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为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而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但是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有终止就会存在是否续签的情况,此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而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但是并不是说如果有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需要再向劳动者额外赔付经济赔偿金,这个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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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必须合法,否则需赔偿
除非试用期不合格,否则公司没有不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公司裁员,公司也要有客观理由,并且给与经济补偿,一般都是N+1。如果没有客观理由裁员,违法裁员,要按照2N赔偿。
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要随意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如果没有达成和解,不要在公司提供的任何相关文件签字同意,很多劳动者在没搞清楚情况或者被欺骗情况签署同意书,造成后期无法维权。
建议维权方式
等待公司单方解除通知书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材料,凭借解除通知书和其他材料,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未提供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按部就班上班打卡,公司拖欠工资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
这类情况不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公司已经下决心裁员,监察部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是走过场。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我们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是违法的,除非满足一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职工。相对的,如果员工无故自动离职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般来说,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拖欠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员工离职的时候没有说明理由,就属于擅自离职或者自动离职,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即便事后在仲裁和法院提供了单位违法的证据,亦无济于事。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员工主动向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对员工存在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等情况,员工可以随时向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1.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2.《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同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分为“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辞退”。“过失性辞退”主要是公司认为员工能力不足,是对劳动者能力的否定,此时公司需要出示证据证明员工的过失。如果证明是员工的问题,公司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自动离职在有点儿不辞而别的意思。现在在许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如果员工在没有请假或说明的情况下连续三个工作日不到岗,算作自动离职。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辞退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如果您是自动离职或者用人单位在辞退您时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都不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