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还能交工伤_领了失业金,社保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9:31:15 人阅读
导读:工伤赔偿后,在原来工作单位有交失业保险,理赔后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工伤职工如果是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要求补...

工伤赔偿后,在原来工作单位有交失业保险,理赔后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工伤职工如果是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者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劳动者是如何离职的,如果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被迫辞职的,是能领取失业金的

你可以继续领取,也可不领取,完全看你自己,如果这次领取完毕,那以后的失业保险从新开始计算。如果你停止领取,那么余下的部分可以计入下次失业保险里一起计算。

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的,是为了职工万一发生工伤,由社保部门发给补助的,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职工的好事,和失业保险没有任何关系,只要职工被解除合同,符合领取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金,最多能领取24个月。如果你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了,和你缴纳工伤保险没有关系,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不是你缴纳工伤保险的原因,而是你重新就业造成的。

失业保险金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职工,中断就业期间的待遇;职工失业期间,没有工作,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因此,不影响当事人享受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和工伤保险性质不同,不能同时享受

1.首先你的工作单位为你缴纳社保,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统称为5险。

2.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不可以单独缴纳,前提是缴纳养老保险才可以享受其它四项保险。失业金的申请是在你离职后才可以,按照你缴纳五险的年份,以1年2个月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只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不含,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3.领取失业金,那就意味着你没有工作,工伤保险只针对企业,不针对个人。

你说得情况不可能同时发生。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是否要去缴社保,还是说这个阶段可以社保可以先暂停缴交?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只会为你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用去缴。其他险种失业保险基金则不负责缴纳。

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不缴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交,而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这三类在领失业金期间是不能缴纳的,想缴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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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个人不用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你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个人无需去缴交。另外,失业保险基金为你代缴的职工医保月数也可以计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失业金领完后,要是没有新单位就业的,想要医保报销待遇不中断的,则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地税部门参保缴交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是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想缴纳职工五险,可以找专业的社保代理公司代缴。

个人参保缴交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

1、缴费年限:个人参保缴交职工医保,年限可累计计算;城乡居民医保的年限不可累计。

2、账户基金:个人参保缴交职工医保,有划拨医保账户金额,供其就医、购药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没有账户金额。

3、报销比例:个人参保缴交职工医保,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城乡居民医保。

所以,保叔建议条件允许的,还是参保缴交职工医保,不但有账户金额可以使用,报销比例高,年限还可累计。

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处于停保状态,缴费年限也就暂停累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因此,累计缴费年限是影响养老金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不想影响养老金金额,保叔建议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交职工养老保险,那么缴费年限就可以继续累计,退休时核算出来的养老金金额也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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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间交了工伤保险就不能继续领失业金了,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在失业期间缴纳了工伤保险证明已经找到了用人单位,是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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