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写儿子名字如果离婚房子归谁_女方离婚带着儿子,家里房子到底归谁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22:14 人阅读
导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配并不是只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就是谁的,判断房产权利的归属需要考量这几个问题:房产购买于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购房是否由父...

离婚对于房产的分配并不是只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就是谁的,判断房产权利的归属需要考量这几个问题:房产购买于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购房是否由父母出资。

上述三个变量不同情况的组合,就会产生不同的权属认定。

登记于一人名下的情形有以下不同的认定:

结婚前:

1.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a名下,且婚前已付完房款,房子归属于a;

2.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a名下,婚前已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继续还贷,实践中房屋会认定为a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由双方平分;

3.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b名下,若不存在特殊情形,通常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房子归属于b;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以结婚共同使用为目的,通常作为共有处理,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公平角度判定;

5.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a名下,属于a的个人财产;

6.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b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a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b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7.a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于a名下,之后由双方共同还贷,一般会将房子判给a,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由a给予b作出补偿;

8.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于a名下,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予,双方按份共有。

结婚后:

1.婚后a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登记于a名下,房子属于a个人所有;

2.婚后a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房款,剩下的由共同财产偿还,房屋属于a的个人财产,但房屋后期偿还部分以及增值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3.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a名下,属于a的个人财产;

5.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b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a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b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6.a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于a名下,之后由双方共同还贷,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7.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于a名下,实践中多将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双方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帮儿子买房,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房产的利益,就要看儿子在得到房产权利以后,是怎么操作的了,才能得出准确的回答。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依法这个房子的主人就属于父母。但是,父母却把对该房产的拥有权无偿的转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就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拥有权。儿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法律认可,得到法律保护的。

这个房产就完全属于儿子个人婚前的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个人拥有的性质。所以,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完全不用担心,儿媳妇分不到一粒瓦片。只有在如下两种情况,儿媳妇才能够得到该房产的继承权和分割权。

第一种情况是,儿子不幸发生事故,造成死亡,这该房产就变成了儿子的遗产。作为妻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继承权,和公婆,子女共同平等分割该房产。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 ( 没有特殊约定,有字为证 ),就属于儿子在婚内无偿的将房产一半的拥有权赠予给了儿媳,依法可以把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儿子要和媳妇离婚的话,儿媳就能拿走该房产一半的拥有权,也就是说,该房产由离婚双方平分,各占二分之一。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谢邀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有小孩的名字,小孩即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因为,夫妻离婚需要分割的房产已不单纯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由夫妻和小孩共有的家庭共同财产。

对于家庭共有房产的分割,法院的实际做法是:如果小孩在夫妻起诉离婚时还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夫妻离婚诉讼中可以对该房产一并处理;如果夫妻离婚时小孩已经成年,那么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对该房产一般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可以先行起诉析产,或在离婚后再行起诉析产,房产分割一般不和离婚诉讼一并审理。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房产证上写的是孩子的名字,则房子是属于孩子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俩离婚无权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这个没有明确的答案,需要两个人协商一下如何分配,不管给谁都需要你们双方能彼此都同意这个结果,而不是说孩子给了女方房子就必须也要给女方,这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我亲戚家的哥哥嫂子离婚的时候就是两个人共同商量好的,当时他们有一套刚买了几年的房子,有一辆家庭轿车,房子本来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后来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跟了妈妈所以房子也就相当于给了她们娘两,而车给了男方,两个人也都同意了,因为男方怕女方一个人带着孩子太难了所以就直接把房子给她们了,而车女方也不会开所以就给了男方,两个人和平的离婚,并没有因为房子车子归谁而吵架,安安静静的就离了!

所以别说啥都是白说,关键还是需要你和孩子的爸爸商量,只有你们两个能决定房子该如何分配,孩子的问题和抚养费等之类的问题都需要你们两个提前就沟通好商量好,别等到时候因为分配房子的时候而闹矛盾,所以能想到的事情就提前商量好,毕竟夫妻一场即使离婚也别闹得太不愉快了,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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