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证明劳动关系_工程打给工人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14:17 人阅读
导读: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工地干活的注意事项:

第一,安全问题,穿戴安全服安全帽,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质量问题,工作要注意工程质量,不可偷工减料。

第三,配合问题,服从指挥,注意同事之间的合作和配合。

第四,防火防偷防盗。

第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工作前农民工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这是最能证明农民工与劳务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但是事实上,很多企业都不重视这一块,如果农民工不提出来签合同,他们就直接忽略了。农民工大部分都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知道去工地当个木工还主要签合同。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抓紧补签,这是很重要的材料。


第二:包工头和工友签字按手印的书面证明

打印一份书面证明,写上你于什么时间干什么工作,在哪家队伍工作等,让包工头按上手印,并且签字,然后请工友朋友做辅证。


第三:项目部施工人员登记表

管理成熟的项目部都会有每天的农民工施工签到登记表,作为项目部施工记录的一部分留存,上面有每一天施工人员的姓名和电话,这个也可以证明。

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工地上的施工人员是总承包公司员工,劳动关系证明就是总承包的,反之就是劳务公司出劳动关系证明,但同时劳务方应提供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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