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后可以拒绝探视权_离婚后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对方看到孩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2:40:43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夫妻离婚,有监护权的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和剥夺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有监护权的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和剥夺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还规定,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依法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也有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如果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者是其它的经济来源,但又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孩子,这是属于民事矛盾纠纷。要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丧失了体力劳动的能力,既没有收入,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抚养孩子,要探视孩子,遭到对方拒绝,对方的拒绝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如果对孩子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正常的缴纳了对孩子的抚养费用,履行了自己对孩子的义务。无故被对方拒绝探视孩子,可以将对方告上法院,依法正常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是更换对孩子的监护权。

不可以,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法律只是规定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当然如果行使探视权一方出现不适合探视的情况,可以要求暂时中止其探视权。

谢谢邀请;依照中国人千百年来血浓于亲情关系习惯,特别是中国的老年人都有隔代亲的心理愿望,祖孙之间的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爷爷奶奶呵护孙子,孙子心系爷爷奶奶,这是人之常情。

夫妻感情不和离了婚,已经给未成年孩子造成了创伤,但不能将恩怨继续下去,人为的阻断祖孙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是对孩子的又一个伤害,同时爷爷奶奶和孙子都成了无辜的受害者,这不是对一老一小太残忍了嘛。只要是个活着的人,在良心上来说也过不去吧。

就如楼主所提;父母离婚以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孙子的权利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这个权利。这就需要互相谅解,互相沟通了,在包容的前提下,人总是要讲情的吧!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规定,对孩子有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权利,也不能阻隔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恰恰就没有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探视孙子和外孙的权利,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依我说,要是爷爷奶奶想探视孙子的话,作为女方应该大度,就让这一对祖孙见一面又何妨,前公公婆婆和孩子心里面高兴,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嘛,多一个人关心孩子,对孩子来说,只有益而无害,又何必那么狠心,这还真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下面我要说的是,如果说离婚就是这对爷爷奶奶瞎掺和,硬要把小两口搅黄的。如今离了婚,他们也满足了心愿,使孙子失去了圆满的家庭,又想看孙子的话,这就是猫哭耗子假慈悲了。女方拒绝爷爷奶奶探视孙子,我不仅同情女方,而且支持!

亲情难违,顺其自然!

一、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该项权利。二、除非探望孩子的一方对孩子做出了伤害行为,可以提出不准许对方探望的要求,否则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阻止探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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