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_出租车刹车导致乘客受伤是否为交通事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2:36:51 人阅读
导读:一作为公交司机来说,突遇出租车窜道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采取紧急刹车避让,属于合法的避让措施,如果公交司机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比如超速、违规行驶等...

一 作为公交司机来说,突遇出租车窜道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采取紧急刹车避让,属于合法的避让措施,如果公交司机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比如超速、违规行驶等,那么由于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而导致乘客摔伤的话,作为司机来说是没有责任的,当然也就不需要为事件的整个过程担负责任。

但是公交车都有站点和安全提醒播报,司机在启动车辆行驶时是否有开启播报提醒,我觉得这是不是公交公司让司机赔付3万元的原因呢?因为公交司机在启动车辆后有责任和义务开启站点和安全播报。

二 作为乘客来说,没有手拉扶手,这也是导致摔倒的原因之一,也要担负相应的责任。

三 法院已经判定公交公司在这起事故中有责,那么赔偿问题就由公交公司承担,那公交公司要司机赔偿3万元,说是内部规定,那请问这个内部规定你看了吗?这个规定又是怎么规定的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劳动法?这些问题你都要搞清楚。说白了就是公交公司的内部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以及公交司机运行的规定。这是问题的关键点。

四 事件的起因是出租车随意变道引起导致的,公交公司为何不起诉出租车司机呢?

五 你的这个问题建议你首先弄明白公交公司的内部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和公交司机行为和运行规范,如果这个内部规定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然后就有关问题向法院提起起诉,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观点仅为个人看法,如你感到有价值你可酌情参考。

这要看:

1、驾驶员有没有督促乘车人扎保险带,

2、驾驶员所处情况是否意外的紧急情况,

3、驾驶员有无违章,

4、驾驶员处理情况是否淮确得当。

我认为这要弄清楚司机为什么急刹车,如自己行驶违章急刹车当然负全责。要是前面有违章行驶,不急刹车损失惨重,这是避重就轻。责任应该前面违章车负全责。只能因现场情况而定。别冤枉司机。

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出租车司机看到公交站台上有人扬招,载客心切,在未尽到确保安全,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状态的情况下,盲目斜插变道至右侧车道,与正常行驶正准备靠站停车上下客的公交车发生刮擦,面对无法预料的出租车突然斜插抢变道和刮擦,公交车司机本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进行避险,这个反应措施无可厚非,

公交车上原本就坐与售票员(后门附近)后面位置的女乘客,在听到公交车播放器播报车辆即将到达和停靠华夏西路公交站时,在车辆尚未进站停车,仍处于行驶状态中时,着急盲目起身,且双手均持物,仅靠右胳膊借力挽在车辆扶手栏杆往车辆后门(下客门,位于售票员座位右侧前面)走去,此时正好发生出租车与公交车刮擦,公交车紧急制动,巨大的惯性,将原本就没有双手抓握车辆扶手栏杆的女乘客猛甩出去,其后脑勺磕碰到公交车司机位后方“反向座位”下方的台阶尖锐处,导致女乘客颅脑严重损伤,虽然事故发生地“华夏西路公交站”,距离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近在咫尺,但是由于女乘客伤势过于严重,最终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目前我们上海的公交行业,各公交公司对旗下线路营运车辆都是有严格的限速和安全驾驶考核,

比如浦东公交,南汇公交,均要求公交车路口右转必须停车数秒才可以重新起步,同时对车速也是限制在合理的安全范围之内,一但车辆超速,车上安装的监控和测速系统就会实时警示提醒司机减速,公交司机如果违反公司限速规定,会被罚款的,上海其他公交公司对车辆的限速要求也大致雷同,根据本次事故的视频内容来看,事发时公交车正准备进站,车速并不快,那位女乘客起身的时候,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女乘客双手均持物,仅用右胳膊借力靠在车辆扶手栏杆上来控制身体平衡,出事的瞬间,女乘客正往后门走去,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举动,然而非常可惜,与女乘客距离最近的女售票员没有劝阻女乘客的危险行为。

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出租车在未确保安全和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动态,野蛮操作,盲目斜插抢道变道,并与右侧车道上正常行驶进站的公交车发生刮擦,导致公交车紧急制动,造成公交车上乘客一死一伤的恶劣后果,

据此,个人认为,出租车司机是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罪魁祸首,应当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由于事故中有人死亡,因此,出租车司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公交车司机未能及时注意观察左侧出租车企图强行斜插抢道变道的动态,公交车女售票员未尽到对存在危险行为的乘客的劝阻义务,出事女乘客自身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在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时盲目起身且双手不抓紧车辆扶手栏杆,

上述三人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我等没有必要大讨论,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是第一现场见证人,如果乱发言,有幸灾乐祸的嫌疑。

出了此等事故,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没有突发事件,也没有这等结果。既然出了,公交公司有相应的条例,责任是跑不掉的,这等大事故,通过法律程序,最后也是达到和解和谅解,毕竟是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故。

公交公司有自己的法律团队,受害方也可以起诉,法律对谁都是公平公正的,相信法律,社会才能和谐,以法律为依据,是我们做人的行为准则,我们都是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建设者,交给法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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