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_在某公司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4:29:53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一、关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


一、关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关于双倍工资

本问题还存在一个“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如果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存在不予受理的风险。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员工就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要员工在该单位实际工作,就应当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实只要单位没有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即使有时候不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影响也不大。但是既然法律规定了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在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

但是往往即使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用人单位也不一定会支付,所以可能协商不成,如果员工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员工无法在该单位继续工作。那么员工如果以此来作为离职理由的话,除了要求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其他的违法情况,例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等,都可以在提出仲裁的时候一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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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和平协调,请公司充许签订劳动法。若未果?也可维权。

公司和员工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在一月内应与劳动者鉴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不愿鉴订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内的报酬。今天劳动者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站在公正的大道上去寻找劳动监察部门承清纠纷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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