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工伤的举证责任_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是劳动者自己承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54:42 人阅读
导读:在发生工伤的时候证据是很关键的,但是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的时候没有保存证据的习惯。而且很多证据又是被用工单位所掌握,是不容易拿到的。结果劳动者在遭遇工伤的时候,...

在发生工伤的时候证据是很关键的,但是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的时候没有保存证据的习惯。而且很多证据又是被用工单位所掌握,是不容易拿到的。结果劳动者在遭遇工伤的时候,想通过工伤坚定,结果苦于没有证据而而无从下手。

那么,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是不是全都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呢?

法律面前是讲究证据的,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您遭遇工伤的时候,就得拿出发生工伤的证据和证明来,否则就不能认定您的受伤是工伤,结果导致您该享受的工伤权益不能被认可。

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先天弱势一方,在发生工伤而引起的劳动纠纷中,司法机构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会对举证责任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面袍哥就给大家说说,在工伤认定中,那些事实是需要劳动者举证,那些又是需要用工单位举证的。

1、劳动者首先要提供自己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果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问题就好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工单位是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时候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需要劳动者另辟蹊径,从工资发放记录、上岗证、电话通话录音、事故当场证人证言方面入手。有的时候甚至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之后,才能申请工伤坚定。

2、受伤的事实也得需要劳动者自己承担举证。

受伤的劳动者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说明书等,还要在工伤认定说明书上写明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害程度等基本性息。

3、用工单位承担受伤原因举证

受伤的原因,是很多工伤原因中双方分歧最大的问题。劳动者认为自己受伤是因工受伤,而用人单位则会认定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而很多证据又在用工单位手中。在这个问题上《工伤保险条例》派上用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劳动者不是因工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就要拿出劳动者不是因工受伤的证明来,如果拿不出来就要承受举证不力的后果。

综上所诉

其实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的时候不要慌张,只要能拿出和用工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来,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因为医疗诊断证明是很好拿的,而受伤原因又是用工单位自己举证,而且有《工伤保险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您就可以放心的进行工伤认定了。

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能会合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也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里容易产生混淆,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一律由用人单位予以举证,这是错误的理解。

你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没有提供初步证据,人社部门的立案关你就过不了!

证人证言虽然不是必要证据,但可以初步证明你是否受到的伤害是工伤。没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设法取得其他证据。

感谢邀请!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是要推断出你上下班到公司的合理路线和所要花费的合理时间,如果在这个合理的时间内发生工伤,人社局都会认可。当然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绕路或者花费的时间远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内,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第二个问题: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般来讲如果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肯定会报警处理,交警根据现场情况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谁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对等责任(非员工本人主要责任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社局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所以在员工申请工伤时只需要把交警出具的相关证明交给人社局即可认定工伤。如果没有报警,但是你有其他证据证明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也可以。

您好,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用人单位若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所受的伤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即是说,您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你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将会被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伤的维权,程序较为繁多,且需准备基本资料。1、您应当准备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同事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您受伤相关材料,在您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申请工伤的情况下,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工伤认定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您提交资料后60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2、用人单位若是对该认定不服,可以做出认定的部门的上级申请行政复议,若是最后复议维持的话,用人单位还可以与上述两个部门继续打行政诉讼官司,分别会有一审和二审。3、若终审做出有利于您的判决,此时你可以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后你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4、若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分别可能会产生一审和二审。5、最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判决书义务,劳动者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若是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办理工伤理赔,会给劳动者带来比较大的维权成本(主要是时间、精力、金钱等成本)。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为了少赔偿甚至不赔偿,会用尽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

最后本人的建议是:劳动者若是遇到工伤这种情况,若用人单位愿意协商赔偿,用人单位给出的赔偿金额与法律规定相差不大的话,劳动者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领取赔偿金。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对劳动者最有利的。

1.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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