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农民注意什么_农村征地后如何安置农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3:46:50 人阅读
导读:在农村征地,都要什么手续或者程序才合法:我知道的也是不多的,只知其一未知其二。农村征地,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审核批准注册登...

在农村征地,都要什么手续或者程序才合法:

我知道的也是不多的,只知其一 未知其二。农村征地,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审核批准注册登记备案的。

在农村征地,手续或者程序可能就是这么走的程序吧!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征地手续应该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感谢邀请。农村征地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拆迁征地,就是农民的土地不但被征用了,房屋也被拆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给农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一般每个月几百元。给被征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能有效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第二种情况是农民的房屋没有被拆,土地被征用了。对于这种情况。保障农民生活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给农民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个月几百元。另外一种方法是给农民重新分配土地,供农民耕种,但是采用这种方法会给农民适当的补贴费,因为给农民重新分配的土地可能距离农民居住的村庄路途远,这样就必须给农民补贴交通费用,一般是按照一亩土地补贴多少钱的方法给予补贴。

第三种情况是农民的房屋没有拆,土地也没有完全被征用,只征用了部分土地。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给予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偿。比如一亩土地补偿多少钱。

农村正在快速发展,因此农业用地征收为城市发展用地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哪些影响呢?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具体进行分析:

一.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其生存来源。土地征用行为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乡村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而这正是直接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否得以实现的重要问题。以湖南省常宁市黄山村和青田村的实地调查为基础,由金矿征地事件入手。土地征用之后进入金矿工作的村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和职业的变迁。调查发现,村民入厂后家庭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和家庭耐用消费品的品种与数量都发生了变化。征地入厂之后村民家庭结构、子女教育、闲暇娱乐、社会交往和风俗习惯也都发生了变化。

二.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粗放型经济发展,巨大的消费和投资的需求被驱动,从而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并未最大限度得惠及城市化推进中牺牲最大的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困难,使得失地农民成为现代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互联网和资讯平台地高速发展让我们看到各地因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频频高发,被征地农民已经成为了上访群体的主要力量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普遍反应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将进一步恶化,最终演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利也有弊,这就需要看政府的政策扶持,及农民自身的个人发展。

而重要的是,政府政策扶持最为关键的是征收后的补偿利益。征收补偿得多,农民的可支配性就越大,对农民来说当然是更好的。那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农民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土地征收是2004年《宪法》修正后的新词汇。一些文件、报告时常混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主要原因是实践中人们还存有模糊认识,认为二者没有实质区别,只是表述不同。实际上,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简单来说,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

土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失地的农民五六十岁了,怎么生存?

失地的农民和无地的农民不一样,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按理不应该有问题。失地农民,证明他原来就拥有土地,是因为后来被国家征用后,才失去了土地。这部分人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时,国家要补偿失地人员的安置费用,用这部分补偿费,购买养老保险是足够的,有了社会保险,按照目前的物价,到老了时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时,首先就考虑到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这个制度不是才有的,在70年代就已经实行了。那个时候征用农村土地,是每征用一个人数量的土地,就要安置到工厂一个劳动力。如今没有工厂安置人员了,国家就采取补偿安置费的办法,让农民个人自行安置,用这笔费用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本人没有这个远见,钱拿到手后,不去购买养老保险,放在手里也就花掉了。失地的农民一定要注意这一点,要把眼光放长点,切不可钱到手后,只顾眼前,不想后路。这个钱就是用来养老的,一定要把养老问题考虑好。有了养老保险,到老了才有保障。

现在国家,非常支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还有一份特殊的待遇,可以减免一部分缴费。失地农民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其实如今的社会养老保险已经普及,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已经越来越多,我们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本人拿一部分钱,国家还要给补助一部分,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一定要转变过去那种,靠攒钱养老的旧模式。有钱放在手里,逐渐会花了的,而购买了保险,到老了以后,会每月领钱的,这个钱,人不死就不会断。

人都说,靠谁不靠自己,细想想这个道理是对的,有钱时要想到没钱时,人到老了,靠自己的养老金生活,活的也有尊严。占地有钱了,千万想到参加养老保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